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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04_A/2018-0913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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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勐糯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财务管理上严格遵照预算计划执行,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增收节支,开源节流。

2.账务处理上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做到原始凭证及时传递,保证凭证审核、装订、存档等后续工作。

3.配合做好各项审计监督工作,提供真实数据资料,对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帮助,保证审计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4.对区域内各种预算、专项资金进行了监管,按季报送监管资金台账和报表。

5.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一般每年至少一次,年终进行全面财产清查盘点,由单位财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和财产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做到家底清楚,按照清查结果和规定程序办理盈亏资产的调账,使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按要求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能直接支付的按要求直接支付到单位及个人,不能直接支付的采用授权支付,由报账员和单位个人先垫付资金,再使用公务卡或支票办理结算业务。

7.落实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财政补贴足额发放,做好了各种应收款的清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6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勐糯镇人大机关、勐糯镇政府机关、勐糯镇纪委机关、勐糯镇共产党机关、社会团体勐糯镇机关;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勐糯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勐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勐糯镇林业服务中心、勐糯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勐糯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勐糯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超编原因为行政编制人员包含31名村干部,村干部不在编制数内,但属于财政供养人员),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保有辆9辆,实有编制车辆2辆,实际使用2辆,其中:2016年公车改革,公务车封存处置其他车辆,因未办理固定资产核减手续,固定资产价值未减少,年末车辆未减少。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5,170,1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70,1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3,730,700元,减12.91%,主要原因为:

1.2016年村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减少收入732000元;

2. 云南美丽宜居升级重点建设资金,减少收入450000元;

3. 省级文化企业发展创新资金,减少收入100000元;

4. 丛岗村道路维修经费,减少收入30000元;

5. 2016年城乡统筹一体化资金,减少收入300000元;

6. 2015年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补助资金,减少收入1500000元;

7. 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县级配套资金,减少1170000元;

8. 2016年“四位一体”建设示点补助资金,减少收入3500000元;

9. 2016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补助资金,减少收入1000000元;

10. 第二批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减少收300000元;

11. 2016年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减少收入1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0,307,859.87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0,795.19元,占总支出的51.77%;项目支出14,617,064.68元,占总支出的48.23%。与上年对比增10,165,062.79元,增长50.47%,主要原因为:

1.2016年村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增支出268000元;

2.省级文化企业发展创新资金,新增支出18144元;

3.2016年城乡统筹一体化资金,新增支出300000元;

4.2015年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补助资金,新增支出100000元;

5.2016年“四位一体”建设示点补助资金,新增支出3500000元;

6.2016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补助资金,新增支出1000000元;

7.第二批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新增支出300000元;

8.2016年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新增支出100000元;

9.2017年转移支付资金(田坡社区上蚌自然村消防池建设项目400000元、勐糯社区大洼五组道路建设项目200000元、沟心寨村蛮关河组道路建设300000元、丛岗村大田坝活动场所项目资金475000元、丛岗村长岭沟渠建设项目款950000元、沟心寨下寨活动场所建设资金400000元、田坡社区蒋寨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500000元、大寨社区唐家田一组活动所建设项目资金500000元、大寨社区唐家田七组活动所建设项目资金500000元、丛岗村大田坝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25000元),新增支出4250000元。

10. 乡镇计生工作经费,新增支出69200元;

11. 扶贫搬迁工作经费,新增支出93392.68元;

12. 乡镇检疫工作经费,新增支出23600元;

13. 2016年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专业经费,新增支出64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90,795.19元。与上年对比增2379386.56元,增长17.87%,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减少基本支出778889.78元;

2.国防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20651元;

3.公共安全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8053.91元;

4..教育支出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90000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56334.55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523433.86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减少基本支出76202.96元;

8.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274849.71元;

9.农林水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539362.27元;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8000元;

11.债务付息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98379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5.06%,人均92896.2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22% ,人均57735.3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17,064.68元。与上年对比增7,785,676.23元,增长113.97%,主要原因为:

1.2016年村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增项目支出268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2.省级文化企业发展创新资金,新增项目支出18144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3.2016年城乡统筹一体化资金,新增支出3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4.2015年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补助资金,新增项目支出1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5.2016年“四位一体”建设示点补助资金,新增项目支出35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6.2016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补助资金,新增项目支出1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7.第二批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新增项目支出3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8.2016年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新增项目支出1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9.2017年转移支付资金(田坡社区上蚌自然村消防池建设项目400000元、勐糯社区大洼五组道路建设项目200000元、沟心寨村蛮关河组道路建设300000元、勐糯社区大洼五组道路建设项目资金200000元、丛岗村大田坝活动场所项目资金475000元、丛岗村长岭沟渠建设项目款950000元、沟心寨下寨活动场所建设资金400000元、田坡社区蒋寨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500000元、大寨社区唐家田一组活动所建设项目资金500000元、大寨社区唐家田七组活动所建设项目资金500000元、丛岗村大田坝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25000元),新增项目支出425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77,859.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1%。与上年对比增9,835,062.79元,增长48.83%,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697.10元;

2.国防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51元;

3.公共安全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53.91元;

4..教育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000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78.55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3433.86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2.96元;

8.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4849.71元;

9.农林水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2501.82元;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00元;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元;

12.其他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00元;

13.债务付息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79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70,0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9%。主要用于(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11741.04元;(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781068.84元、专项业务活动309117.18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68699.96元;(3)财务事务:行政运行360967.68元;(4)税收事务:行政运行90000元;(5)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360921.16元;(6)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执法办案专项3000元;(7)档案事务:其他档案事务支出3896.60元;(8)群众团体:行政运行400元;(9)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68073.44元;(10)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6510元; (1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700元;

2.国防(类)支出32,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1)国防动员:兵役征集32651元。

3.公共安全(类)支出194,44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1)武装警察:消防38442.97元;(2)公安:治安管理33719元、禁毒管理70000元、道路交通管理49995.12元;(3)国家安全:安全业务283元;(4)国家保密:保密管理2000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5,37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 主要用于(1)文化:群众文化266307.95元;(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072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2,12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57172.09元;(2)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460元;(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034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6672.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8900.16元;(4)社会福利:老年福利10800元、殡葬5020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9200元;(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6000元;(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000元。

7.城乡社区(类)支出5,004,81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363637.49元;(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637181.33元;(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00元。

8.农林水(类)支出13,774,35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5%。主要用于(1)农业:事业运行1213351.45元、病虫害控制23600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58982.20元、其他农业支出83893.56元;(2)林业:林业事业机构415318.24元;(3)水利:水利技术推广376834.36元;(4)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506000元、其他扶贫支出737746.19元;(5)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6167104.46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817728元;(6)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173800元。

9.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100000元。

1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1)国土资源事务:地质灾害防治8000元。

11.其他(类)支出2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1)其他支出:其他支出275000元。

12.债务付息(类)支出983,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98379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0,000元,支出决算为701,049.01元,完成预算的98.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035元,完成预算的9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5,014.01元,完成预算的99.1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5,350.99元,下降15.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7,965元,下降4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385.99元,下降2.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035元,占17.98%;公务接待费支出575,014.01元,占82.0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03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03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实有2辆车)相关人员到村级落实推进工作、市县开会办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5,014.0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5,014.0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项目检查、党风廉政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68,854.81元,与上年对比增2,585,884.2元,增长43.22%,主要原因为:机关人员比上年度增加、各种物质物价上涨。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671458.30元;(2)印刷费66299.65元;(3)咨询费:56000元;(4)水费:31115元;(5)电费:31646元;(6)邮电费46764.76元;(7)物业费1200元;(8)差旅费126728.70元;(9)维修(护)费229126.36元;(10)租赁费770017元;(11)会议费67500元;(12)培训费107627元;(13)公务接待费575014.01元;(14)专用材料费:3920元;(15)劳务费:309176元;(16)委托业务费:40000元;(17)工会经费:39144元;(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035元;(19)其他交通费:300元;(2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63879.75元;(21)办公设备购置款52880元。

事业单位统一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 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部门资产总额52,254,104.59元,其中,流动资产37,758,823.23元,固定资产14,495,281.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250,043.7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080,694.76元,固定资产增加1,169,3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52254104.59

37758823.23

14495281.36

8818213

1064900

4612168.3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31,386.03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147,813元,服务采购支出83,573.0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勐糯镇街道提升项目垃圾箱等采购费用。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一)2017年支出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总基调,坚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保证了全乡的工资发放和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必要的民生支出,本辖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社会治安综合稳定,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下达到本乡镇的上级专项补助项目的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进行跟踪问效,严格招投标,工程严格按批复建设,保证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注重管护。项目的建成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使项目的效益发挥到最大化。

(二)项目规划落实。1.拨付资金1434万元,专项用于勐糯镇街道提升。2.拨付资金30万元,用于沟心村堂上水沟渠建设,解决农田灌溉缺水问题。3.实施边境转移支付项目9个,拨付资金425万元,明显改善了边境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群众增收致富,为进一步优化社会服务功能,实现产业发展,脱贫攻坚摘帽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日常监督与管理情况。围绕扶贫开发、涉农、民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领域,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的监管和问效,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严管“三公”经费安排和使用,按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要求,规范乡镇代管办业务开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