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3-030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3-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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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监督指导下,全镇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广泛应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为重点的普法对象法律素养明显提高,社会法治氛围更加浓厚,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在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精细化治理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统筹谋划新发展阶段全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夯实新时代法治建设基础,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关于印发《法治龙陵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龙发〔2021〕28号)精神和县委关于加强法治龙陵、平安龙陵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勐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文化熏陶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展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开展新媒体普法等方面,形成一批具有勐糯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实践引领、普治并举。坚持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坚持守正创新、深度融合。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健全社会普法格局,落实普法责任制,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监督、评估和考核,共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精准施策、务求实效。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不同街道、部门、行业的实际和特点,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确定重点内容和方式,分层分类实施,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加强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重点宣传民法典。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引导全社会学好、用好民法典。精选民法典实施以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典型案例,在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注重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大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建立民法典常态化宣传机制,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宣传与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我镇“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山水林田湖开发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宣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的法律法规,结合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的宣传。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慈善、社会救助以及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国家统一、反恐防恐、民族宗教、消防、人防、扫黑除恶、反邪教、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五)宣传党内法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宣传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和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保山市龙陵松山战役战场遗址保护条例》《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条例为重点,开展好地方性法规普法工作。围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目标任务,大力宣传河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宣传与绿色生产和消费、绿色生活、节能减排降碳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宣传与节约能源、土地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宣传与开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新局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的要求,我乡将大力宣传与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经济走廊建设,围绕高质量构建开放合作新平台,加强对“一带一路”、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有关涉外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商业惯例的学习宣传。围绕加强开放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
三、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突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强化法治培训,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班子会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学法与实际工作用法相结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法治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注重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形成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制机制,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注重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开展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完善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对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法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精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依托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强对特殊人员如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吸毒人员及不良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把涉外婚姻家庭人员作为法治宣传的一个重点人群开展法律服务,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发生。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涉外企业、新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
(三)强化公民法治素养实践养成。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行为抓起,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进人物、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好婆婆、好媳妇”等群体的引领示范作用,弘扬上慈下孝、敬老爱幼,胸怀大爱、热心公益,友爱无间、邻里互助,书香沁人、诗礼传家等文明家风,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全面强化政风、民风、家风建设。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融合发展。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社区)“小广场大喇叭”等场所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利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化、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加强基层单位和村(社区)法治文化氛围营造。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积极支持参与云南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着力培育法治文化志愿宣传队,大力开展贴近群众的法治文艺演出。充分利用“三下乡”等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队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以及民族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构建培养机制规范、组织网络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以村(社区)干部、村妇联、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党员、老模范、新乡贤等为重点,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传销、校园贷等突出问题,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的能力,推动企业开展合规建设。
(二)推进各行业结合实际开展依法治理。推动各行业依法制定和完善行业公约等行为规范,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推进辖区企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提升企业依法治理水平。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合规人才建设,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确保职工法治教育落到实处。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大力应急突发事件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指导工作,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深化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进一步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推进依法治理的进程中,各乡直单位和综合执法中心、司法所执法人员要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并举,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以法治宣传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的意识,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制度和发布机制。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全镇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培养,组织开展“普法公益行”活动。吸纳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资金、项目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普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运用“勐糯飞扬”微信公众号,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七、加强全民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部门负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以及信息报送、传递、档案收集整理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检查、考核法治宣传教育职责,明确本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内容的责任主体、实施进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进一步扩大普法责任制主体范围,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责任,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引导村(社区)活动场所、公园、医院、集市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公益普法。指导监督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在“勐糯飞扬”微信公众号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播报责任,适时建立法治类公益广告刊播抽查机制。
(三)强化保障工作。一是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鼓励创新,提升能力,从政策、制度、机制和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推动各类资源向普法一线倾斜。二是要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构建运行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对乡镇普法办人员轮训。加大对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三是要加强理论研究。要充分发挥从事各类法律工作专业人员的作用,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人才培养。四是要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按照规定把普法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八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四)加强评估检查。配合好上级部门加强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坚持日常检查、指导和监督、专项检查考核和检查验收相结合。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要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力度,落实“普法工作联系点”制度,通过多种监督方式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以及重要活动、重要事项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支持镇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对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强完善和解决,按时完成2023年中期评估和2025年下半年的总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