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2-061501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惠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
文号 | 浏览量 |
120.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是哪些?
答: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
12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扶持方式是什么?
答: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
12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是什么?
答:已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县保持现行机制基本稳定,鼓励其他地区通过适当方式分担贷款风险。
12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用途是什么?
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12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125.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能否续贷?
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 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126.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能否追加贷款?
答: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127.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