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0-022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惠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建房补助政策
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人均奖励0.6万元,自筹资金户均不超过1万元;户均建房按人奖补后不足6万元(小高层集中安置户均奖补后不足8万元)的,由县级筹资补足。同步搬迁户及县级非卡搬迁户庭院式安置的户均补助4万元(含拆旧奖励),小高层集中安置的户均补助7万元(含拆旧奖励),每户可申请建房转贷资金6万元。县级承担建档立卡户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人均奖励0.6万元,自筹资金户均不超过1万元。整改调出户庭院式安置的户均补助6万元(含拆旧奖励),小高层集中安置的户均补助8万元(含拆旧奖励)。县内其他乡镇搬迁至勐糯镇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整改调出户补助搬迁费2万元,其他非卡搬迁对象补助搬迁费1万元。
(二)建房面积规定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按照50、75、100、125、150平方米等户型进行设计和建设,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即6人以上户),其中,单人单户和2人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
(三)签订“三个协议”
实施搬迁前,由各乡镇与搬迁建档立卡户签订搬迁协议、搬新拆旧协议、脱贫就业协议。
(四)保护传统村落
严禁拆并传统村落,严禁“插花安置”或依托传统村落扩建新村。因重大原因确需搬迁并列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的传统村落,须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文化、财政部门同意,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备案,方可纳入迁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