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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20-0117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惠民政策 发布日期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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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产业扶贫政策

(一)肉牛产业补助政策

1.良种能繁母牛补助。一般养殖户养殖2头以上的,每头给予补助1000元;发展贫困养殖户,每户养殖2头,每头给予补助3000元,超过2头的,超过部分按一般养殖户的补助标准补助。

2.能繁母牛扩群增量补助。对每产1头犊牛给予1000元奖励,其中:养殖户800元,合作社200元。

3.出栏肉牛奖励。通过各乡镇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交售给东方皓月公司的育肥牛每头给予100元奖励(县财政85元、东方皓月公司15元,补助养殖户70元、合作社30元)、架子牛每头给予20元奖励(县财政10元、东方皓月公司10元,全部补助到合作社)。

(二)中华蜜蜂产业扶持政策

2016年以来全县共扶持26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中华蜜蜂养殖,户均养殖5巢,每巢补助资金800元,户均补助资金4000元。

(三)肉牛保险政策

1.承保范围和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肉牛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肉牛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1)投保的肉牛品种必须在龙陵县辖区范围内饲养。(2)投保时肉牛畜龄在12月年龄以上(含)。(3)肉牛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4)肉牛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必须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并附照片。(5)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肉牛在保险单约定的养殖地点内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败血症、炭疽杆病菌、白血病、支气管肺炎、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吞食尖锐硬物引起创伤性网胃炎或创伤性心包炎、创伤性网胃炎或创伤性心包炎继发腹膜炎或胸膜炎。(2)暴雨、风灾、冰雹、冻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

(3)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肉牛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3.保险金额和费率。(1)肉牛保险金额为投保个体的饲养成本,每头肉牛保险金额为6000元。(2)每头肉牛养殖户保险费率为3.2%,保险费为192元/头;能繁母牛保费由财政资金补助及农户自筹共同构成,每头保费192元,财政资金每头补助比例67.70%(130元/头),农户自缴32.3%(62元/头)。

(四)种植业保险政策

1.补贴范围。目前我县纳入中央财政保险费补贴的险种标的主要包括:玉米、水稻、甘蔗。

2.补贴标准。(1)水稻:单位保险金额600元,投保费27元。上级补贴90%,24.3元;农户承担10%,2.7元。(2)玉米:单位保险金额500元,投保费18元。上级补贴90%,16.2元;农户承担10%,1.8元。(3)甘蔗:单位保险金额700元,投保费42元。上级补贴80%,33.6元;农户承担20%,8.4元。

3.保险内容及理赔条件。(1)水稻:由于受到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病虫危害时,植株损失率达到20%(含20%)以上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单约定进行赔偿。(2)玉米:由于受到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危害时,植株损失率达到20%(含20%)以上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单约定进行赔偿。(3)甘蔗:由于受到火灾、暴风、龙卷风、因暴雨导致洪水、渍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造成甘蔗冲毁、掩埋的损失、霜(冰)冻、干旱危害时,植株损失率达到20%(含20%)以上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单约定进行赔偿。

(五)养殖能繁母猪保险政策

1.保险对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能繁母猪进行承保。一是能繁母猪在8月龄以上(含8月龄)、4周岁以下(不含4周岁);二是能繁母猪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保险责任范围内疾病,饲养管理正常,并按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

2.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1年,以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3.保险费交纳标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农〔2019〕200号),将能繁母猪保额提高到每头1500元,保费提高到每头81.8元,能繁母猪的保费中央财给予补助50%(40.9元/头),地方财政配套30%(24.54元/头),养殖户承担20%(16.36元/头)。

4.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母猪直接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火灾、爆炸;雷电、暴雨、洪水、风灾、冰雹、地震、冻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5.赔偿处理。保险母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保险公司按每头保险母猪赔偿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