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06_C/2018-080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6-2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勐各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勐糯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18 年考核工作方案》《勐糯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2018 年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勐糯镇委
勐糯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糯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2018 年考核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勐糯镇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和《勐糯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2018 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2018 年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行分类考核
为了强化督促河(湖)长制责任主体全面履职尽责,2018年镇级河(湖)长制分二类开展责任考核。
(一)对6个村(社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工作实行责任考核。
(二)对镇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行责任考核。
二、考核主要内容
(一)对 6 个村(社区)的考核内容。根据《2018 年工作要点》对 6 个村(社区)主要考核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健全组织责任体系。主要考核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出台情况;强化落实河(湖)长制职责任务、推进河(湖)长履职尽责情况。二是落实基础技术支撑工作。主要考核“一河(湖)一档”台帐建设情况。三是落实“清水行动”。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清水行动”。主要考核落实河(湖)长清河、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监督管理、镇村“七改三清”、水域岸线保护管理情况。四是工作督察指导。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对村级河(湖)长制工作检查指导情况。五是落实社会参与监督和信息报送。主要考核河(湖)长制宣传教育、社会参与监督和多渠道信息报送情况。
(二)对镇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内容根据《勐糯镇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和《2018年工作要点》,主要考核镇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一是组织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主要考核各部门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度建设等;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任务完成、目标实现、督察督导工作落实等。二是镇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主要考核日常工作情况,包括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工作联动等;为河(湖)长服务,完成镇级河(湖)长巡河巡湖组织保障任务、巡河巡湖痕迹资料编制、督促整改落实等;参与组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等。
三、考核组织方式
按照《勐糯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2018 年工作要点》,全镇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由镇级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抽查,查阅台帐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评分方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90 分以上为优秀、80-90 分为良好、70-80 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核时间安排
2018 年 12 月上旬,涉及考核的 6 个村社(区)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六、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纳入 2018 年镇委、政府对各村(社区)的综合考核,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扣分,并给予行政约谈或通报批评。
(二)考核不合格的,在结果通报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村(社区)责任人向镇级总河长提交书面报告,制定整改措施,期限整改。
勐糯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2018 年督察工作方案
根据《勐糯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勐糯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要求,为 2018 年组织开展镇级总河长、镇级副总河长、镇级河长、镇级总督察、镇级副总督察、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督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的
全面、及时掌握镇村两级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镇村两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 2018 年 7 月底前,各村(社区)根据其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完善村级推行湖长制工作方案。更好促进镇村两级河长、各联系单位进行巡河巡湖,及时整改发现问题。
二、督查原则
督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常规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
三、督查对象
镇村两级河长、各联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常规督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查组织
督查工作由镇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两个督察长,根据其在《勐糯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中所负责督察的河湖库渠,对相应河长、联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督察。镇纪委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人员及责任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进行阶段性督查。
五、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全面客观地了解实际情况。
六、督查内容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确定阶段督查的重点内容。
(一)工作方案制定出台情况。各村(社区)工作方案是否出台,总体进展如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工作方案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河(湖)长制实施范围覆盖所有河湖库渠;二是对工作方案中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逐项进行细化实化;三是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分工明确。
(二)河湖库渠分级名录情况。是否根据河湖库渠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确定了村级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湖库渠名录。
(三)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村(社区)设立河(湖)长或者管护员、保洁员情况。
(四)信息报送制度执行情况。村(社区)河长、各联系单位是否及时准确报送巡河发现的突出问题情况。
(五)机构落实情况。村级是否组建相应机构。
(六)信息公开及宣传情况。一是河(湖)长公示牌保护情况,是否完好无损。二是是否通过广播、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河(湖)长制工作有关信息,动员群众参与。
(七)河(湖)长制主要任务细化实化和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推进“河长清河行动、七改三清行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细化、实化情况;二是推行“一河(湖、库、渠)一策”的具体落实情况;三是河湖库渠维护管理情况;四是重要水功能区和重要水源地维护情况。
(八)河(湖)长、联系单位履职情况。一是对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有关决策部署贯彻情况;二是工作安排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三是工作调研、督导、调度情况;四是重点、难点和社会热点问题处置情况;五是取得的成效。
七、督查意见反馈
督查组根据督查情况对各村(社区)、联系单位填写督查表进行反馈。
八、督查整改
各村(社区)、联系单位要对督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经对应的镇级河长审核后及时报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逐项跟踪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