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4041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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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木城乡政府职能为指导、检查、督促本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和乡企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木城乡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2.机构情况,纳入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与2022年对比无变化。其中:行政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党委机关、政府机关、社团机关、纪委机关、人大机关、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及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文化及电视广播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
3.人员情况,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3年末实有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与2022年对比,2023年年末实有人数增加3人。主要原因为一是新考入人员10人,于2023年9月考入;二是退休1人;三是县内调出6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木城乡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有序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木城乡根据各单位职责履行目标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指标,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木城乡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6.82万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6.82万元(本级财力1043.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41万元,上升6.0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木城乡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总支出1106.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0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41万元,上升6.01%,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20.82万元。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木城乡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22.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22.51万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3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拨款2万元。本年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455.19万元,上升19.23%,主要原因是2023年为木城乡边境小康村过渡之年,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收入为7999.78万元。
木城乡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22.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022.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41万元,上升6.01%,主要原因是2023年村干部工资增加以及人员变动;项目支出7999.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2.46万元,上升5.71%,主要原因为2023年为木城乡边境小康村过渡之年,项目增加。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3年建设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政财务岗责任制和内部制度;二是部门预算编制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木城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本级政府履行职能乡协调,与本级财政年度财力相适应;三是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按统一规范格式编制,收支项目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口径细化编排,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四是单位部门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列入收入预算。五是2023年木城乡无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六是部门编制的支出预算,保证了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严格控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正确引导和规范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有利于重点项目建设,对项目的运行及效率情况提供及时、有价值的信息,促进项目管理,增强项目管理者对项目的责任感。
(二)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根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对象,确定纳入绩效自评的年度预算项目。拟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绩效自评的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工作时限、自评结果应用等,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②组织实施: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及项目特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要素,补充设计个性指标,按规定填报相关表格,通过集中讨论,总结经验和问题,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木城乡共投入财政拨款资金902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7.78万元,占总支出的97.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万元,占总支出的1.77%。基本支出1106.82万元,占总支出的12.2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79.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3.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7%;项目支出7999.78万元,占总支出的86.66%。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63%。
(三)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事业性计划下达后,乡党委、政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项目落地,监督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认真组织项目验收及审计;通过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项目总体情况、各类资金投入支出等信息、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等信息,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等信息),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四)产出情况分析
木城乡一般公共财政年初预算支出数1106.82万元,年末实际支出数9022.51万元,支出完成率=9022.51/1106.82=815.1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60万元。
2023年木城乡2023年年末收入结转92.39万元。为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年末结转8.31万元,调单位自有资金年末结转84.08万元,财政拨款未有结转数。
“三公经费”控制到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实际支出未超过年度预算数。2023年“三公”经费年末决算支出38.15万元,年初预算38.1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三保”责任落实到位,保工资严格执行中央和省规定的工资、津补贴政策,确保各项工资性支出及时足额兑现;保运转按勤俭节约、合理保障、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运转经费标准;保基本民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保障和标准执行,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五)效果情况分析
2023年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总基调,坚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保证了全乡的工资发放和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必要的民生支出,本辖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社会治安稳定,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下达到本乡的上级专项补助项目的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进行跟踪问效,严格招投标,工程严格按批复建设,保证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注重管护,建成后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改善了村容村貌,提升了人居环境,有效的促进了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的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和原因
①预算执行中存在无法预测资金用途,故导致部门经济分类用错,致使需更改部门经济分类,增加了工作量。②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足,一些部门缺少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认识,没有意识到预算绩效管理对自身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导致其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依旧淡薄;③财政收入基础结构不稳定,致使我乡财政收入增长举步为艰;随着刚性支出的增长和配套项目的增加,致使我乡财政收支压力加大;我乡财政自给率较低,保工资、保运转依赖程度大。
2.改进措施
①加强部门协作,实现部门预算与执行分析的有机结合;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及时性、均衡性;加强绩效管理、绩效分析,做到有项目必跟踪。②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对各个环节及时进行监督,尽全力保证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与控制,建立起相关的反馈机制,通过结合相关绩效的评价工作,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并及时进行通报,督促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好“花钱”和“办事”两方面,全面强化部门的效益意识。对绩效较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评价一般和较差的进行整改、整合或取消。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二是项目管理和资金绩效不断优化,三是自评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切实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按照和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结算,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提高工作质量、效益,节约财政资金使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