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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22-0705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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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2021年度木城乡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1年木城乡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木城乡年初预算965.27万元,执行数2737.4万元,执行率2.83%,圆满完成2021年年初预算。

2.完成的绩效目标。

一是按规定及上级要求按部就班的推进各项工作进程;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稳;三是按规定对乡镇级财政资金进行监管,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财经纪律和政策;四是村委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换届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中;五是公共设施、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六是较好完成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其他工作。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部门项目资金未拨付完毕。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问题:一是对于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难以用量化指标的形式表示,导致绩效评价的结果不够准确,绩效评价体系的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拨付资金未及时拨付。

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乡、村部分领导干部及群众对实施项目战略方针及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畏难情绪不同程度存在,工作主动性不够强,紧迫感不够强,表现在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等前期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工作措施力度不够大。乡党委政府虽然成立了项目实施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但力量有些不足,规章制度不够健全,责任到人措施、考核、激励、奖惩措施未到位,工作上追求平稳原则,缺乏开拓创新、超常推进工作思路、思维,导致项目建设与上级要求差距较大,与群众对接不够。

三是项目建设内容多,而上级各部门补助资金有限,乡财政困难无力支出,导致部分群众无法按规划实施,资金缺口大。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全力抓好在建项目。健全领导机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调整充实木城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项目副乡长任副组长,成立宣传发动工作组、项目规划设计及施工管理协调组、矛盾纠纷调处组、资金及财务管理组,合力推进项目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各项扶持政策,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努力实现计划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四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严格按《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拨付资金,自觉接受财政、扶贫、审计部门监督,实行公示制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一是是严格按照和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结算,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提高工作质量、效益,节约财政资金使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部门支出情况:2021年木城乡总支出3517.06万元(包含上年结转和其他收入),基本支出966.22万元,占总支出的27.4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35.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0.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5%;项目支出2550.84万元,占总支出的72.53%。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6.2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6%,行政事业类及其他收入类项目支出2484.5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7.4%。2021年木城乡一般公共财政年初预算支出数965.27万元,年末实际支出数2659.13万元,支出完成率=2659.13/965.27=275.48%,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78.27万元。

当年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一是2021年,木城乡财政应在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帮助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工作中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面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财政工作,促进全乡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二是落实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财政补贴足额发放。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将财政监督寓于财政业务运作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抓好各项监督检查,增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是按规定及上级要求按部就班的推进各项工作进程;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稳;三是按规定对乡镇级财政资金进行监管,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财经纪律和政策;四是村委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换届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中;五是公共设施、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六是较好完成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其他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我乡根据2021年财务执行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数的调整均为落实国家政策,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项目资金按照支出进度按时拨付。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3.效果情况分析

项目建成对加快木城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2021年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总基调,坚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保证了全乡的工资发放和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必要的民生支出,本辖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社会治安稳定,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下达到本乡的上级专项补助项目的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进行跟踪问效,严格招投标,工程严格按批复建设,保证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注重管护,建成后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改善了村容村貌,提升了人居环境,有效的助力了脱贫攻坚。对乡级预算单位、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站的财务定期不定期进行了检查,没有大的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对报账不及时和账务处理不及时、报账单据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规范。(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021年木城乡年初预算965.27万元,执行数2737.4万元,执行率2.83%,圆满完成2021年年初预算。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965.27万元,实际完成2737.4万元,圆满完成;质量指标——预算编制准确完整性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5%,各项工作进度及质量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保障人员经费的发放100%,实际完成100%;时效指标——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指标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实际完成2021年12月,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实际规范;成本指标——预算执行按需支出,实际按需支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带动乡镇经济发展,有效带动;社会效益——提高群众归属感,提升共建参与意识,实际100%,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治理能力,实际100%;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民族团结,长期有效促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职工满意度大于等于90%,实际95%,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实际95%。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二是项目管理和资金绩效不断优化,三是自评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切实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附件: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