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1-070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木城乡政府职能为指导、检查、督促本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和乡企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木城乡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2.机构情况。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部门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党委机关、政府机关、社团机关、纪委机关、人大机关、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及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文化及电视广播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0年末实有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23人(村干部)。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木城乡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有序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木城乡根据各单位职责履行目标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指标,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总收入704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31.16万元,占总收入的92.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5.66万元,占总收入的0.93%;其他收入444.64万元,占总收入的6.31%。2020年支出555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1.13万元,占总支出的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6万元,占总支出的1.18%;其他收入支出199.54万元,占总支出的3.59%。基本支出952.55万元,占总支出的17.1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54%;项目支出4603.78万元,占总支出的82.86%。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34.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26%,行政事业类及其他收入类项目支出4269.6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2.74%。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0年建设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政财务岗责任制和内部制度;二是部门预算编制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木城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本级政府履行职能乡协调,与本级财政年度财力相适应;三是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按统一规范格式编制,收支项目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口径细化编排,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四是单位部门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列入收入预算。五是2020年木城乡无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六是部门编制的支出预算,保证了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严格控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正确引导和规范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有利于重点项目建设,对项目的运行及效率情况提供及时、有价值的信息,促进项目管理,增强项目管理者对项目的责任感。
(二)自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情况 |
自评得分 |
投入 (15分) |
目标设定 (7分) |
各部门根据情况设定 |
按情况 |
各部门根据情况已经设定 |
7分 |
预算配置 (8分) |
财政拨款收入 |
等于1003.82万元 |
圆满完成,实际收入6596.82万元 |
2.5分 |
|
财政拨款支出 |
等于1003.82万元 |
圆满完成,支出6596.83万元,其中实际支出5291.13万元,权责发生责任制1240.03万元 |
2.5分 |
||
预算配置科学 |
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
圆满完成各项预算配置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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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30分) |
预算执行 (15分) |
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
小于等于0 |
差异率为-3.82% |
5分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 |
等于0 |
结转结余率为18.8% |
3分 |
||
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 |
等于0 |
差异率为0%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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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 (12分) |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
按时公开 |
按时完成公开 |
6分 |
|
按照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和管理制度健全 |
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进行预算执行 |
2020年全年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进行预算执行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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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3) |
使用规范有效 |
有效 |
2020年固定资产保存完善、配置合理,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规范 |
3分 |
|
产出 (30分) |
职责履行 (30分) |
职责履行 |
良好 |
严格按照财经各项制度实行收支 |
30分 |
效果 (25分) |
履职效益 (25分) |
经济效益 |
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2020年木城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6596.82万元,支出5291.13万元 |
7分 |
社会效益 |
项目的实施,切实改善了各项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生活水平等 |
群众自主决策提升,幸福感提升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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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 满意度 |
小于等于100% |
95%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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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4分 |
(三)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根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对象,确定纳入绩效自评的年度预算项目。拟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绩效自评的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工作时限、自评结果应用等,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②组织实施: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及项目特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要素,补充设计个性指标,按规定填报相关表格,通过集中讨论,总结经验和问题,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木城乡共投入资金555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1.13万元,占总支出的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6万元,占总支出的1.18%;其他收入支出199.54万元,占总支出的3.59%。基本支出952.55万元,占总支出的17.1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54%;项目支出4603.78万元,占总支出的82.86%。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34.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26%,行政事业类及其他收入类项目支出4269.6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2.74%。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事业性计划下达后,乡党委、政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项目落地,监督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认真组织项目验收及审计;通过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项目总体情况、各类资金投入支出等信息、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等信息,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等信息),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产出情况分析
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绩效不断优化,自评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通过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年末全部预算执行完成,支出效益明显。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总基调,坚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保证了全乡的工资发放和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必要的民生支出,本辖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社会治安稳定,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下达到本乡的上级专项补助项目的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进行跟踪问效,严格招投标,工程严格按批复建设,保证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注重管护,建成后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改善了村容村貌,提升了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对于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难以用量化指标的形式表示,导致绩效评价的结果不够准确,绩效评价体系的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二是项目管理和资金绩效不断优化,三是自评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切实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按照和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结算,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提高工作质量、效益,节约财政资金使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