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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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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90-0/2026092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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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医疗保障等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宗教和侨务等工作。

4. 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辖区打击走私工作。

5. 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和集镇设施、水利建设、房屋土地管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6. 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 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抓好集体经济活动、村镇规划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1.党政综合办公室;2.基层党建办公室;3.经济发展办公室;4.社会事务办公室;5.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6.党群服务中心;7.综合行政执法队;8.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9.兴边富民事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5年,木城乡财政在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帮助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工作中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面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财政工作,促进全乡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2.落实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财政补贴足额发放。

3.加强了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将财政监督寓于财政业务运作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抓好各项监督检查,增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5年度收入合计49409224.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41239.17元,占总收入的98.2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67985.00元,占总收入的1.7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74482.26元,增长10.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06497.26元,增长10.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7985.00元,增长8.50%,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增加,并且2025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拨款持续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5年度支出合计49321852.17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0671.18元,占总支出的23.28%;项目支出37841180.99元,占总支出的76.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61052.26元,增长10.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66426.96元,增长13.51%;项目支出增加3294625.3元,增长9.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增加,并且2025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拨款持续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80671.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18025.39元,占基本支出的84.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2645.79元,占基本支出的15.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841180.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0000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合计

37841180.99

1

龙财预〔2025〕192号木城乡2025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基层(农村)人大代表履职保障经费

3800

2

龙财预〔2022〕1号木城乡单位自有资金专项资金

6000

3

龙财预〔2025〕73号木城乡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资金

383347.65

4

龙财外金〔2025〕3号木城乡2021年度地方外事(省对下)专项资金

120000

5

龙财行〔2025〕7号2025年春节慰问基层政法单位和边境联防所抵边警务室执勤人员资金

20000

6

龙财预〔2025〕7号2024年木城乡联防员资金

269901.9

7

龙财预〔2025〕73号木城乡联防人员省级下达资金

595972.52

8

龙财预〔2025〕73号木城乡联防人员市级下达资金

38752.8

9

龙财预〔2025〕56号木城乡联防人员县级配套资金

155011.2

10

龙财行〔2024〕45号木城乡2024年边境一体化防控物防设施运维省级经费补助资金

204800

11

龙财预〔2022〕1号木城乡单位自有资金专项资金

74613

12

龙财社〔2025〕31号木城乡遗体火化骨灰规范安葬一次性奖励资金

105000

13

龙财预〔2025〕73号木城乡2025年边民补助资金

11851500

14

龙财建〔2025〕7号2025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

574200

15

龙财建〔2024〕98号2024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

626400

16

龙财建〔2025〕58号木城乡2025年公益林、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第二批资金

130200

17

龙财预〔2025〕136号木城乡2025年财政承担遗体火化骨灰规范安葬一次性奖励金资金

70000

18

龙财预〔2025〕72号木城乡2025遗体火化骨灰规范安葬一次性奖励资金

105000

19

龙财预〔2025〕194号木城乡2014年度兴边富民工程边境集贸市场建设工程资金

1000000

20

龙财建〔2024〕48号木城乡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58500

21

龙财预〔2025〕5号木城乡2025年森林防火资金

20000

22

龙财预〔2025〕96号木城乡烤烟蔬菜水利配套件建设项目资金

150000

23

龙财农〔2025〕15号2024年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花椒村委会花椒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

400000

24

龙财预〔2025〕7号木城乡烤烟蔬菜水利配套件建设项目资金

100000

25

龙财预〔2025〕96号木城乡烤烟产业灌溉区建设项目资金

800000

26

龙财农〔2025〕6号木城乡乌木寨村里格楞500亩烤烟、香料烟产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

2000000

27

龙财预〔2025〕73号龙陵县木城乡人畜饮水建设项目资金

100000

28

龙财建〔2025〕42号木城乡乌木寨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资金

200000

29

龙财农〔2025〕36号木城乡乌木寨村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资金

200000

30

龙财预〔2025〕9号木城乡中心学校提升改造资金

680000

31

龙财农〔2025〕6号木城乡老满坡村烤烟、香料烟产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

2000000

32

龙财预〔2025〕73号龙陵县木城乡土地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资金

1300000

33

龙财预〔2025〕7号木城乡四楞大岭岗山产业道路资金

200000

34

龙财预〔2025〕7号木城乡卫生院附属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资金

900000

35

龙财预〔2025〕9号木城乡改善道路交通条件缺口资金

20000

36

龙财农〔2025〕6号木城乡2025年生产奖补资金

520000

37

龙财农〔2025〕60号木城乡鱼塘垭口村咖啡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

350000

38

龙财农〔2025〕6号木城乡乌木寨村薄刀山200亩烤烟、甘蔗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

1200000

39

龙财农〔2025〕6号木城乡木城村等养自然村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资金

1000000

40

龙财预〔2025〕7号龙陵县木城乡产业发展水利建设项目资金

400000

41

龙财农〔2025〕6号木城乡鱼塘垭口富宝山自然村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资金

1000000

42

龙财农〔2025〕6号木城乡乌木寨村光坡片区1000亩烤烟+蔬菜产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

1800000

43

龙财农〔2025〕11号木城乡2025年生产奖补资金

270000

44

龙财农〔2025〕33号木城乡肉牛贷款贴息资金

66422.08

45

龙财农〔2025〕6号木城乡2025年公益性岗位资金

316800

46

龙财预〔2025〕73号木城乡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资金

212560

47

龙财农〔2024〕73号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680000

48

龙财建〔2024〕72号木城乡2024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程补助资金

65499.84

49

龙财建〔2025〕51号木城乡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

100000

50

龙财预〔2025〕173号木城乡地质灾害防治办公经费

20000

51

龙财建〔2025〕1号木城乡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资金

20000

52

龙财建〔2025〕32号木城乡2025年地灾双控人员补助资金

28000

53

龙财建〔2024〕73号木城乡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

20000

54

龙财预〔2025〕125号2025年木城乡清偿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

3908900

55

龙财综〔2024〕14号2024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资金

250000

56

龙财社〔2024〕121号木城乡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

15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57339.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30%。与上年相比减少615402.74元,下降1.41%,完成年初预算的332.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6141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7%。主要用于发放木城乡机关及村组干部、临时人员、联防员、志愿者工资,以及日常工作经费、差旅费和人员各类保险,保证机构日常运转需要;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增加,并且2025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拨款持续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完成年初预算的215.58%。主要用于木城乡一级、三级联防所、铁栅栏、铁丝网、执勤房、瞭望塔等养护维护费用和木城乡联防所运行公杂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木城乡边境物防设施维修维护为上级补助资金,发放金额不确定,因而无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151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40%。主要用于木城乡机关养老保险、第三批遗体火化骨灰规范安葬一次性奖励金、退休人员慰问经费、遗属补助、以及边民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支出年初预算只包括人员经费、办公费等未包含边民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133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完成年初预算的87.1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其他各类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各种医疗保障经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30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护林员工资为上级补助资金,发放金额不确定,因而无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677036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5%,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95%。主要用于村小组干部,用于切实解决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居住环境等农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一事一议项目、扶贫项目资金和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支出大量项目款,但项目款支出未在年初预算中。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6549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完成年初预算的378.13%。主要用于公路养护人员劳务费、乡村道路清理费以及日常经费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4年公路养护员工资以及支出了大量道路交通清理费用。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5年木城乡地质灾害双控人员补助资金、老满坡村地质灾害防治清理塌方费用 、乌木寨村地质灾害防治清理塌方费用、木城乡麻场洼大沟应急处置排危除险资金、木城乡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灾害及事故具有不可预料性,且该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发放金额不确定,因而无年初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00元,决算为380502.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7396.12元,增长25.5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335913.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28%,完成年初预算的17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000.00元,决算为4458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72%,完成年初预算的44.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6072.12元,增长4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676.00元,下降39.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58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676.00元,下降39.1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0502.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7396.12元,增长25.5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335913.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000.00元,决算为445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为换届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键节点,需随时下村督促工作,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并且因木城乡地处偏远山区,道路交通条件差,车辆老化严重,维修维护费较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6072.12元,增长4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676.00元,下降39.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5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676.00元,下降39.1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为换届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键节点,需随时下村督促工作,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并且因木城乡地处偏远山区,道路交通条件差,车辆老化严重,维修维护费较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木城彝族傈僳族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4年强边固防和各部门各类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2645.79元,比上年增加587833.5元,增长50.0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缴纳了以前年度的网费、水电费,以及2025年拨付了政府2024年6月-2025年5月办公用品费用、鼎成办公用品购买费,拨付了多笔差旅费,以及2025年换届以及脱贫攻坚工作需要下村督促,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高,因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如:强边固防、考核、调研等工作)所需办公费、水电费、网费等费用1283582.47元,差旅费98560.71,公务接待费4458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5913.6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资产总额98239811.44元,其中,流动资产3304473.52元,固定资产2626336.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730000.00元,无形资产6.00元(净值),其他资产81578995.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32824.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2496.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112.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3112.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537.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9537.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