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40924-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健康、医疗、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宗教和侨务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辖区打击走私工作。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和集镇设施、水利建设、房屋土地管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抓好集体经济活动、村镇规划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3年,木城乡财政在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帮助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工作中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面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财政工作,促进全乡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2、落实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财政补贴足额发放。
3、加强了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将财政监督寓于财政业务运作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抓好各项监督检查,增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1.党政办公室;2.经济发展办公室;3.社会事务办公室;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5.乡村振兴办;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7.文化及电视广播服务中心;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9.林业服务中心;10.国土及村镇规划服务中心;11.综合执法中心;12、财政所。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其中:行政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1.党委机关;2.政府机关;3.社团机关;4.纪委机关;5.人大机关;6.财政所;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林业服务中心;9.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0.国土及村镇规划服务中心;11.文化及电视广播服务中心;12.综合执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1.党委机关;2.政府机关;3.社团机关4.纪委机关;5.人大机关6.财政所;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林业服务中心;9.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0.国土及村镇规划服务中心;11.文化及电视广播服务中心;12.综合执法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1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90,225,067.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205,067.01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831,897.59元,增长18.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811,897.59元,增长18.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其他收入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增加,并且2022年为木城乡边境小康村创建之年,项目增加,2023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拨款持续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90,225,067.01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7,272.04元,占总支出的11.34%;项目支出79,997,794.97元,占总支出的88.66%;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313,786.70元,增长17.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314.32元,下降0.43%;项目支出增加13,358,101.02元,增长20.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厉行节约原则,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多是因为2022年为木城乡边境小康村创建之年,项目增加,2023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拨款持续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27,272.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91,335.11元,占基本支出的85.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5,936.93元,占基本支出的14.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997,794.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合计 | 79,997,794.97 | |
1 | 龙财行〔2023〕1号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基层(农村)人大代表履职保障经费 | 3,000.00 |
2 | 龙财行〔2023〕1号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基层(农村)人大代表履职保障经费 | 800.00 |
3 | 龙财预〔2023〕6号木城乡边境地区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 288,120.00 |
4 | 龙财预〔2023〕28号木城乡业务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补助资金 | 142,292.50 |
5 | 龙财预〔2023〕6号木城乡村组干部疫情防控补贴和村级党组织办公经费补助资金 | 131,880.00 |
6 | 龙财预〔2023〕28号木城乡业务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补助资金 | 52,898.40 |
7 | 龙财预〔2023〕132号2023年木城乡边防路管理经费 | 210,228.00 |
8 | 龙财预〔2023〕204号木城乡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经费 | 278,610.00 |
9 | 龙财预〔2023〕138号木城乡耕地流出等工作经费补助资金 | 131,000.00 |
10 | 龙财预〔2023〕237号木城乡道路建设项目草原植被恢复费用补助资金 | 26,829.00 |
11 | 龙财预〔2023〕55号2022年省预算内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前期费补助资金 | 231,862.60 |
12 | 龙财预〔2023〕28号木城乡业务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补助资金 | 5,800.00 |
13 | 龙财行〔2023〕4号木城乡边境联防所春节慰问经费 | 11,000.00 |
14 | 龙财行〔2023〕31号木城乡边境立体化防控物防补助资金 | 60,000.00 |
15 | 龙财预〔2023〕69号木城乡边境管控联防所专职及轮值联防员劳务费补助资金 | 1,227,582.12 |
16 | 龙财预〔2023〕6号木城乡2022年专职轮值联防员劳务费补助资金 | 423,298.67 |
17 | 龙财预〔2023〕6号木城乡2022年联防所轮值联防员工资及人身意外保险补助资金 | 3,955.50 |
18 | 龙财预〔2023〕9号木城乡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经费 | 20,000.00 |
19 | 龙财教〔2023〕21号花椒村科普建设阵地、队伍建设工作经费 | 15,000.00 |
20 | 龙财教〔2023〕2号木城乡2022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补助资金 | 100,000.00 |
21 | 龙财教〔2023〕35号2022年木城乡市级免费开放经费 | 300.00 |
22 | 龙财预〔2023〕8号木城乡2020年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项目补助资金 | 50,000.00 |
23 | 龙财社〔2023〕163号遗体火化骨灰规范安葬一次性奖励资金 | 106,050.00 |
24 | 龙财社〔2023〕125号木城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 | 38,500.00 |
25 | 龙财预〔2023〕1号 木城乡2022年第一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20,751.23 |
26 | 龙财预〔2023〕239号木城乡边民补助资金 | 12,190,800.00 |
27 | 龙财预〔2023〕6号木城乡2022年边民补助专项资金 | 900.00 |
28 | 龙财预〔2023〕2号木城乡双拥座谈会经费补助资金 | 4,170.00 |
29 | 龙财社〔2023〕3号木城乡2022年边境地区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 147,700.52 |
30 | 龙财预〔2023〕6号木城乡边境地区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 450,630.07 |
31 | 龙财建〔2023〕2号木城乡2022年中央生态护林员劳务费补助资金 | 13,599.84 |
32 | 龙财建〔2023〕2号木城乡2022年下半年省级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 275,000.00 |
33 | 龙财建〔2023〕2号木城乡2022年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 26,400.00 |
34 | 龙财建〔2023〕2号木城乡2022年省级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 52,332.05 |
35 | 龙财预〔2023〕8号乌木寨村桦桃林污水处理项目补助资金 | 1,450,000.00 |
36 | 龙财建〔2023〕53号林业站2023年天然林停伐补助经费 | 17,856.00 |
37 | 龙财建〔2023〕53号木城乡林业站2023年天然林停伐工作经费 | 144.00 |
38 | 龙财预〔2023〕244号木城社区下绿水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备补助资金 | 30,000.00 |
39 | 龙财预〔2023〕8号龙陵县木城乡2020年边境集镇10KV及以下强电入地工程补助资金 | 200,000.00 |
40 | 龙财预〔2023〕6号龙陵县木城乡边境小康村视频调度技防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300,000.00 |
41 | 龙财预〔2023〕8号鱼塘垭口足球场体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 | 200,000.00 |
42 | 龙财预〔2023〕8号鱼塘垭口社区垭口新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资金 | 100,000.00 |
43 | 龙财综〔2023〕22号2023年木城乡耕地保护及提质改造工作经费 | 100,000.00 |
44 | 龙财农〔2023〕13号木城乡2022年一季度基础母牛养殖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 158,534.28 |
45 | 龙财农〔2023〕60号木城乡肉牛贴息补助资金 | 160,470.79 |
46 | 龙财农〔2023〕65号木城乡2022年第三季度和2023年第二季度肉牛贴息补助资金 | 283,345.08 |
47 | 龙财预〔2023〕6号龙陵县木城乡乌木寨村薄刀山林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2,150,000.00 |
48 | 龙财建〔2023〕5号2023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护林员劳务费和办公费补助资金 | 574,200.00 |
49 | 龙财建〔2023〕5号2023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和办公费补助资金 | 18,996.00 |
50 | 龙财建〔2023〕2号2022年天然林停伐管护第二批补助资金 | 153,227.52 |
51 | 龙财建〔2023〕2号木城乡2022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 | 365,400.00 |
52 | 龙财建〔2023〕2号木城乡2022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 | 78,000.00 |
53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乌木寨村马鹿塘自然村污水处理项目补助资金 | 900,000.00 |
54 | 龙财涉农〔2023〕1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花椒村坪子寨自然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100,000.00 |
55 | 龙财农〔2023〕2号木城乡乌木寨村棠梨坪、桦桃林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补助资金 | 200,000.00 |
56 | 龙财预〔2023〕1号 木城乡2023年耕地保护及提质改造工作经费 | 15,000.00 |
57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乌木寨村芭蕉林自然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930,000.00 |
58 | 龙财建〔2023〕2号鱼塘垭口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300,000.00 |
59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475,000.00 |
60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木城社区下绿水自然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560,000.00 |
61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自然村夜晚照明项目补助资金 | 210,000.00 |
62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老满坡村上蛮旦自然村污水处理工程补助资金 | 616,000.00 |
63 | 龙财涉农〔2023〕1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乌木寨村小新寨自然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500,000.00 |
64 | 龙财涉农〔2023〕1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等养产业用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951,000.00 |
65 | 龙财建〔2023〕2号花椒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500,000.00 |
66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老满坡村下蛮旦自然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900,000.00 |
67 | 龙财建〔2023〕2号老满坡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500,000.00 |
68 | 龙财涉农〔2023〕1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花椒村新坪自然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200,000.00 |
69 | 龙财涉农〔2023〕1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木城社区下绿水自然村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池建设补助资金 | 300,000.00 |
70 | 龙财建〔2023〕2号乌木寨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0.00 |
71 | 龙财涉农〔2023〕1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自然村排污管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650,000.00 |
72 | 龙财农〔2023〕2号木城乡花椒村塔上水、栗树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300,000.00 |
73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乌木寨村乌木寨自然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120,000.00 |
74 | 龙财涉农〔2023〕1号2龙陵县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75 | 龙财涉农〔2023〕1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乌木寨村万亩草山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2,729,000.00 |
76 | 龙财预〔2023〕44号木城乡老满坡抗旱应急水源坝塘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200,000.00 |
77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木城社区街子组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484,000.00 |
78 | 龙财涉农〔2023〕1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乌木寨村大坪子污水处理项目补助资金 | 400,000.00 |
79 | 龙财涉农〔2023〕1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乌木寨村光坡自然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500,000.00 |
80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老厂自然村排污水治理项目补助资金 | 800,000.00 |
81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老满坡村糖厂新村污水处理项目补助资金 | 800,000.00 |
82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木城社区木城自然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095,000.00 |
83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富宝新村排水项目补助资金 | 600,000.00 |
84 | 龙财建〔2023〕2号木城社区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700,000.00 |
85 | 龙财涉农〔2023〕1号老满坡村裕民至柳水洼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899,000.00 |
86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等养养殖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47,800.00 |
87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乌木寨村坡至小水井甘蔗、烤烟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560,000.00 |
88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老厂至中涨河咖啡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3,220,000.00 |
89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花椒村背阴山甘蔗种植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602,000.00 |
90 | 龙财预〔2023〕71号龙陵县木城乡产业发展区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0.00 |
91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木城社区攀枝花田甘蔗坚果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956,000.00 |
92 | 龙财涉农〔2023〕3号2023年农业产业项目“产业奖补”扶持补助资金 | 160,000.00 |
93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小寨大中山咖啡坚果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561,500.00 |
94 | 龙财涉农〔2023〕1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木城乡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 2,250,000.00 |
95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老满坡村“木城特色”农产品加工厂建设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 | 1,500,000.00 |
96 | 龙财农〔2023〕2号木城乡咖啡坚果产业区发展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300,000.00 |
97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乌木寨村蒿子洼至芦根河甘蔗种植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599,896.51 |
98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坚果咖啡初加工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 | 2,553,700.00 |
99 | 龙财涉农〔2023〕2号木城乡乌木寨村大坪子草果、核桃产业种植项目补助资金 | 2,400,000.00 |
100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乌木寨村根河口至小水井甘蔗、烤烟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560,000.00 |
101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乌木寨村大青树至蒿子洼甘蔗种植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280,000.00 |
102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木城社区等散山烤烟坚果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2,706,165.00 |
103 | 龙财涉农〔2023〕6号龙陵县2023年木城乡村庄规划编制补助资金 | 100,000.00 |
104 | 龙财预〔2023〕8号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奖补专项资金 | 400,000.00 |
105 | 龙财农〔2023〕2号木城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廊带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200,000.00 |
106 | 龙财涉农〔2023〕1号木城乡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县级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 172,800.00 |
107 | 龙财涉农〔2023〕5号2023年龙陵县木城乡冷链物流仓储建设项目资金 | 300,000.00 |
108 | 龙财涉农〔2023〕2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补助资金 | 172,800.00 |
109 | 龙财预〔2023〕6号木城乡木城社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350,000.00 |
110 | 龙财预〔2023〕6号木城乡边境地区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 76,580.00 |
111 | 龙财预〔2023〕6号木城乡村组干部疫情防控补贴和村级党组织办公经费补助资金 | 141,420.00 |
112 | 龙财农〔2023〕2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中华文化符号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广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200,000.00 |
113 | 龙财农〔2023〕2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花椒村下花椒活动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450,000.00 |
114 | 龙财预〔2023〕8号乌木寨村2021年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补助资金 | 1,300,000.00 |
115 | 龙财农〔2023〕2号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民族特色体验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500,000.00 |
116 | 龙财建〔2023〕29号木城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 | 99,999.65 |
117 | 龙财建〔2023〕2号木城乡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 | 56,569.64 |
118 | 龙财建〔2023〕1号 木城乡2023年地灾监测员县级补助资金 | 22,500.00 |
119 | 龙财建〔2023〕2号2023年地灾监测员省级补助资金 | 13,000.00 |
120 | 龙财建〔2023〕2号木城乡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补助资金 | 19,600.00 |
121 | 龙财预〔2023〕161号木城乡道路、大沟维修维护等业务经费 | 150,000.00 |
122 | 龙财综〔2023〕27号老满坡蛮旦自然村文化活动场所公共厕所建设补助资金 | 50,000.00 |
123 | 龙财综〔2023〕3号木城乡2022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边境县农村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补助资金 | 1,150,000.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05,067.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0%。与上年相比增加12,931,897.59元,增长17.09%,主要原因是2022年为木城乡边境小康村创建之年,项目增加,2023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拨款持续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70,42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主要用于发放木城乡机关及村组干部、临时人员工资、遗嘱补助、保证机构日常运转需要。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武装部办公用品采购费用,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物资设备购置费用等。
4、公共安全(类)支出8,0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平安建设宣传费用。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花椒村科普建设阵地、队伍建设工作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5,14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项目补助资金和购买土巴拉乐器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26,08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7%。主要用于社保服务中心工资、公务费、遗嘱补助、敬老院支出、公益性岗位支出和养老保险金单位承担部分支出以及边民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1,971.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疫情防控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35,331.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32,53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国土村镇规划中心和综合执法中心工资、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61,138,80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0%。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村组干部工资支出;用于切实解决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居住环境等农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一事一议项目、扶贫项目资金和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56,569.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公路养护人员劳务费和乡村道路清理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5,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劳务费。
23、其他(类)支出1,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1,540.00元,决算为381,5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6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94%,完成年初预算的2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1,540.00元,决算为221,5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06%,完成年初预算的68.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1,5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1,540.00元,支出决算为381,5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1,540.00元,决算为221,5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相同。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00元,增长1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500.00元,下降31.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城彝族傈僳族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023年强边固防和各类、各部门相关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9,847.93元,比上年减少215,800.62元,下降16.79%,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疫情防控所需费用支出减少,并且木城乡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制度,厉行节约,减少有关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保证机构日常运转需要,如: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如:强边固防、考核、调研等工作)所需办公费、水电费等费用1,204,611.24元,公务接待费221,5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资产总额80,364,592.48元,其中,流动资产5,499,064.71元,固定资产2,589,646.1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元(净值),其他资产72,275,875.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6,553.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0,673.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18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17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18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181.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