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1-043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
文号 | 浏览量 |
木城乡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12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党委机关、政府机关、社团机关(无经费)、纪委机关、人大机关、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及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文化及电视广播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振兴乡村战略之年,木城乡将面临税源单一、增收乏力、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不断缩减的困难。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年预算收入目标,按照应收尽收、从实从快的要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充分挖掘征收潜力,加强各类收入征管,努力完成36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任务。我们将继续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改革创新、推进依法理财、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圆满完成乡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保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12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5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0人,财政部分供养2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8.55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中人员减少以及2021年专项经费不纳入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5.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5.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5.27万元(本级财力965.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8.55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中人员减少以及2021年专项经费不纳入部门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5.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6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55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中人员减少以及2021年专项经费不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代码201):526.54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代码207):22.9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128.52万元;
卫生健康指出(科目代码210):52.6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代码212):46.34万元;
农林水支出(科目代码213):188.2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科目代码301):58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52万元,项目支出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代码302):18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96万元,项目支出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代码303):19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79万元,项目支出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2.4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木城乡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9.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万元,同比下降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3.2元,比上年预算增减2.8万元,同比下降7.78%。节约原因一是我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接待范围和标准;二是多数公务接待都安排在廉政食堂进行,大大地节约了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木城乡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65.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55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中人员减少以及2021年专项经费不纳入部门预算。
(三)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无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木城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交通补贴、退休人员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184.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5.32万元,同比增2.96%,占基本支出的19.17%,主要是编外人员待遇增加以及2020年预算过程中部分项目漏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木城乡2021年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