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25120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5-12-0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司法
龙陵县木城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木城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龙陵县“一规划一方案一纲要”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规划纲要和部署安排,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以建设更高水平、更具特色的法治木城为目标,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制度体系,法治建设基础持续巩固

1.健全领导机制。木城乡党委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双组长,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全乡上下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年内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2次,党政班子联席会听取汇报并部署工作2次,着力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2.压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木城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具体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执行龙陵县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优化制度供给。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几大环节的操作流程,贯彻执行好今年发布的《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严格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安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查与备案。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与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乡政府及5个行政村均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来,法律顾问参与全乡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纠纷调处等提供法律意见10余条,采纳率超97%。

4.夯实基层基础。今年,完成木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实补充辅助工作人员1名,积极向上级申请工作经费保障。在各村设立法治建设联络点,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强化基层人员法治思维,今年全乡举办“法律明白人”及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期,培训1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队伍专业素养。

(二)聚焦依法履职,规范权力运行,政府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1.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上级要求动态调整并公布乡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乡便民服务中心可网办事项达93项,网办率提升至95%以上,全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开办实现“一窗受理、一日办结”,今年来,累计办结群众诉求事项468项,同时,全乡所有行政村全已覆盖设立便民服务站,已进驻事项80项,今年来累计办结群众诉求事项478项,群众就近办理事务效率得到大幅提高。

2.严格依法科学决策。对涉及全乡发展的《木城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木城乡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等多项重大决策,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是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通过线下问卷、村民代表会议、专家咨询会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委托第三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司法所和法律顾问双重合法性审查后,最终提交乡人代会审议通过。年内未发生因决策失误引发重大社会矛盾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3.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改革执法体制。积极根据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乡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原分散在多个站所的执法力量和职责,组建统一指挥、规范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统筹全乡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行使木城乡多个领域共计121项行政执法事项。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政府网站公示执法主体、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3条;为执法人员配备记录仪1台,实现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今年来全乡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评查案卷3卷,发现的问题均已全部督促整改。今年来,积极配合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一期行政执法培训,全乡5名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行政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突出重点执法。围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安全生产、边境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和纠正,有效维护了边境秩序和辖区安全。五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乡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法治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大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认真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和检察建议。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接受上级审计监督和内部层级监督。

(三)坚持多元化解,创新社会治理,社会稳定根基不断夯实

1.构建“大调解”格局。健全乡、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积极探索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创新“双语调解”(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边境联合调解”等模式,聘请“族老”“界务员”“专职联防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全年排查矛盾纠纷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达100%,其中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2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起。

2.推进信访法治化。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制度,乡党政主要领导共接访群众来访25批次32人,今年来木城乡党委、政府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维权,全年办理县级交办信访案件3起,乡级自主办理信访案件5起,均得到妥善解决。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完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行“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全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10余件。今年来,全乡深入开展“法律顾问进村入户”活动,法律顾问提供现场服务5场次。切实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为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办理援助。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乡内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出风险防范建议3条。

(四)深化普法宣传,培育法治文化,全民法治观念日益增强

1.抓牢“关键少数”。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班子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全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学法4次,以学促干,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2.实施精准普法。制定“八五”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针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10场次。针对广大群众,编印发放普法读本、法律宣传折页400余份,利用“火把节”、“阔时节”等民族节庆日以及群众“赶集日”开展每月一主题特色普法。

3.创新宣传载体。在传统宣传栏、广播基础上,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每日微语”专栏,通过向小组群众微信群每日发布一期普法宣传信息,全年共计发送300余条。在全乡5个行政村全覆盖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将法治元素融入村规民约和美丽乡村建设,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创、共建美丽和谐家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10余场次,切实营造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4.深化依法治理。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老满坡村已成功创建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已通过复核。同时,认真指导各村依法修订村规民约,将守法守信、禁毒防艾、边境管理等内容纳入其中,广泛引导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木城乡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乡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法治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特别是少数新入职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尚有欠缺,存在“重政策、轻法律”或“重结果、轻程序”的惯性思维,系统化、精准化的法治培训供给与干部的实际需求匹配度需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虽已完成机构改革,但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与承接的多领域执法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尤其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专业性强领域的执法水平需加快提升,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执行有时不够严格规范,音像记录的归档管理和有效利用有待加强。

(三)基层法治力量与任务匹配度有待进一步优化。司法所承担法治协调、行政执法监督、复议应诉、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能,人少事多的矛盾依然突出,村级法治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法律专业背景普遍缺乏,工作精力和专业能力难以完全适应基层法治建设日益繁重的任务要求。

(四)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需求的“精准滴灌”式普法尚需深化,运用新媒体普法的内容创新和互动性有待提升,对普法工作在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方面仍有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木城乡党委书记、乡长始终坚持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全乡上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高位推动,带头谋划部署。书记、乡长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全乡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审定年度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全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坚持带头学法,提升法治素养。两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作为必修课。主动参加市、县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和讲座,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带头交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督促好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加强法律学习,推动形成“头雁效应”。

(三)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用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要求提交集体讨论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在涉及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政策制定、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中,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专业机构意见,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合规。支持法律顾问和司法所独立提出法律意见,未发生干预合法性审查或“以言代法”的情况。

(四)坚持强化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进度滞后的工作及时提醒督促,支持乡人大、纪委等加强对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法治建设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五)坚持示范引领,营造法治氛围。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各种会议、调研活动中,始终强调法治的重要性,要求全乡上下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并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支持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参与“宪法宣誓”、“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全乡形成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风尚。

四、下步工作打算

木城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聚焦短板弱项,精准施策发力,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开展主题宣讲、组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木城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一是强化决策规范。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和过程记录制度,探索引入决策后评估第三方机制。二是深化执法改革。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细化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广“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实现执法信息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督。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三)着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根基。一是完善调解体系。探索发展壮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推动“智慧调解”平台应用,加强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提高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率。二是深化普治融合。实施“精准普法”提升工程,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定制普法“菜单”,创新运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法,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的法治指导和备案审查。三是筑牢边境法治防线。深化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边民国家意识、国界意识、法律意识,完善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法治协作机制,依法维护边境安全稳定。

(四)不断强化法治建设保障支撑。一是建强法治队伍。加大对法治专门队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探索建立村级法治副主任或专职法治员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二是打造特色品牌。立足木城边境、民族特色,深入开展“法治+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民族团结”“法治+强边固防”“法治+乡村旅游”等创新实践,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的基层法治建设“木城经验”。

木城乡党委、政府将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木城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