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4010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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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来,木城乡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破解,消除滞后领域和薄弱环节,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法治木城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及时调整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该工作的分管领导及主要站所职责。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治思维的提升,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治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为抓手,全方位提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带头学、带头干、依法干的良好氛围。
1.领导干部带头学。全面落实乡党委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宪法》精神,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细读精读,重点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重要规定,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办事水平。
2.党员干部深入学。将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全乡机关单位重要工作议程,规定全年集中学习和自学不得少于30学时,利用法律进机关和宪法普法知识考试对全乡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将政府学法与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做到法律学习常态化,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党群联动全民学。重点对全乡党员干部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在全乡各集市和重点场所等扎实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并向来往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发放《宪法》赠阅本,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活动共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益群众达2600余名。
(二)优化公共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从群众身边小事做起,从老百姓家门口做起,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着力改善整体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便民利民、以民为先。
1.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我乡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调整等相关制度,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相应工作。按时公示公开应公开信息及要求公开信息内容。按时公布我乡执法证持证人员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等内容,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时对申请人要求的方式内容进行答复,请法律顾问协助规范答复。
2.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多走访、多了解,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帮助解决困难,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次;联合乡安全生产办公室结合检查促普法4次;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4次;调解处理涉企纠纷或案件1件。
3.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减证便民,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对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充分利用好“平安保山”APP网格化治理平台,深入践行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创新举措,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畅通党群关系的“最后一米”,切实树立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工作合力,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和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政府决策程序依法依规。
1.突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内容和标准,细化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按期对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2023年经核查清理,木城乡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
2.突出行政决策民主法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意见。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同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公示。
3.突出法律顾问核心作用。与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我乡切实加强与律所的沟通协作,及时就我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协助草拟、审查我单位出具的法律文书,参与我单位重要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就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谈判进行全程协作参与。同时,定期帮助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各项服务工作,线上接待群众咨询、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实现法律顾问对于重大决策事项全程参与。
(四)推进执法规范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过程监督,严格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全方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的制度性和规范性,确保每一个行政执法行为均合理合法。
1.积极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以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为目标,继续要求我乡行政执法人员积极申领执法证件,今年来,共参加执法证考试6人,均已通过考试成功取得执法证。加强执法工作法治培训,通过多形式,要求相关执法人员不断积累法律知识,延伸学习深度和广度,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业务能力持续提升。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公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实行全程音像记录,完善文字记录,严格记录归档,进一步厘清执法权限及执法流程,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化。全力做好执法设备配置工作,我乡现共有执法记录仪3台,现有照相机1台,录音笔1支。
(五)全面开展普法,行政行为接受群众监督。面向社区、贴近群众,扎实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等全方位的普法活动,以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丰富普法教育形式。以“八五”普法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载体,在主要路段和人口密集场所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大力宣传《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各村(社区)均设置宣传栏,广泛张贴宣传海报和粉刷宣传标语供群众学习。全年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0余次,制发宣传信息24篇,发放宣传材料1680份,各级干警宣传46场次,受益2800余人。
2.加强重点时段宣传。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人口活动密集的街道、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单、动画和案例向群众传播相关法律知识,让群众了解、记住和运用法律知识。
(六)重视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牢固防线,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要求认真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于确实不能化解的畅通司法救助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帮助办理法律援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重视纠纷调处工作。加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集中摸排和滚动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强调解委员会和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建设,组建了乡村两级调解组织,设有乡级调委会1个,村级调委会5个,调解员96人,严格规范调解工作,坚持定期排查上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认真分析梳理,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截至目前,2023年共排查化解涉及土地山林、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方面矛盾纠纷22件,涉案金额46.45万元。调处成功率达100%,答复法律咨询36件。
2.重视初信初访和积案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信访代理制度,在各村(社区)设立信访代理点,明确信访代理流程和工作职责,引导广大群众把信访诉求和矛盾纠纷交由各级代理员解决或代办,实现信访工作重点关口前移,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了群众无序上访、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在加强信访排查预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信访积案、难案的疏导与化解。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木城乡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也认识到我乡法治政府仍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随着基层执法监管任务增加,执法压力继续增大,基层执法人员缺口越来越大。同时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力度不够,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现象,执法队伍的现状与目前基层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机制建设滞后。目前乡级工作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涉及面广、事务繁杂,但乡级管理职权有限,特别是行政执法相关权限薄弱,许多执法实施主体均为县级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乡级事实上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由于职权不配套,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
(三)群众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主要表现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较为淡薄,主动学法、懂法、依法的意识不高,虽经过一定时间的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但依旧存在法不责众的心态。
三、下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们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一)强化法治宣教。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提切实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行政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完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基层依法决策。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配合有关部门执法的执行政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程记录执法过程,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准确。
(四)抓好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部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突出抓好公正执法、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五)推进信息公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公开政府信息。
(六)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党委、人大监督和政府内部自查以及社会和群众监督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