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23010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3-01-0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司法 其他
龙陵县木城乡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2022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木城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现将今年以来我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贯彻落实政府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认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面向社会公布单位服务事项。全面推进“1+3+5政务服务模式(1中心和民政、公共法律服务、社会保障3个分中心5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大限度提升办事效率。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设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依托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法律业务办理与便民服务中心数据同步、信息共享,为全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成为我法治建设、法治为民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2022年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8件共计40余人次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为弱势群体和退役军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援助8,代写文书20余份,咨询人数50人次;安置刑满释放人员9人,完成2累计100余人次安置帮教人员的全覆盖遍访工作。

(二)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木城乡始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合法性审核未通过的,不提交政府集体审议。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政府性合同、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文件4件。

(三)严格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木城乡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加强合法性审查,承办单位从业务角度进行合法性初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100%乡司法所重点审核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并引入专家协助审查,依法出具审查意见,维护重大行政决策严肃性。有序推进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木城乡深入贯彻落实《龙陵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将“三项制度”全面实施纳入常态化工作,制定乡级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负责人员。木城乡公正执法在乡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及时对全乡执法人员信息、乡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结果监督方式及权责清单进行公开公示,确保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合法性。

(五)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木城乡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木城乡党政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编制本行政执法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六)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仲裁、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方向、方针、方式、方法上四个转变的措施。在调解工作根本方向上,推动减少诉讼诉调衔接的转变;在调解工作基本方针上,由重调轻防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转变;在调解工作运行方式上,确保单独调解联合调解的转变;在调解工作实践方法上,促进“以德调解”为主向“依法调解”为主的转变。着力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对跨区域、跨行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木城司法所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4件,调解成功14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七)切实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木城乡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府班子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机关工作人员“重点群体”引领学,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讲座,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想理论水平。同时,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及时调整乡级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领导成员,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决策部署,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等各项工作,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还不到位。部分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上心、不关心、不用心,没有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全局的重要位置,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法治审核机构还不够健全。乡级尚未设立法治审核机构,虽然聘请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甚至没有发挥作用,导致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及政府的各类合同签订等事项不能依法依规进行;三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个别部门执法人员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不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法事实认定不清、适用依据错误、裁量规则运用不规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加快落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目标任务,在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上再加力,在优化法治环境上求实效,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决策部署,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等各项工作,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重大决策程序相关规定,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决策程序,助推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有序推进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亮证执法,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

(四)全面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建立大调解工作联动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等,确保社会秩序总体保持稳定,落实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