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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241114-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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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建设规划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陵县木城彝族傈僳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按照关于举行《龙陵县木城彝族傈僳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议的第2号公告,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31日上午9:00在木城乡木城村委会三楼会议室召开,听证报告经龙陵县司法局审核,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完备,听证报告内容规范。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附件:《龙陵县木城彝族傈僳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木城彝族傈僳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就《龙陵县木城彝族傈僳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龙陵县木城彝族傈僳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9:00,在木城乡木城村委会三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召开情况

听证代表27名、主持人1名、听证委员2名、决策发言人2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记录人1名、听证旁听人3名,听证会应到会正式代表38人,实到会代表30人,会议实到总人数30人,为应到人数2/3以上,符合听证制度的规定。听证会内容为《龙陵县木城彝族傈僳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由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于10月28日发给听证会各位正式代表。会议由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邵维杰主持。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主持人宣读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汇报员就《龙陵县木城彝族傈僳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相关背景资料作介绍和说明;

(三)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四)决策发言人、编制单位作答辩,听证代表进行补充意见;

(五)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小结;

(六)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四、参会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一)对接乡级项目库,将最新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列入本次规划;

(二)优化用地布局,梳理各类地块、道路,确保权属边界准确,保障集镇发展;

(三)充分研判农贸市场旁地块规划用途,在文化广场南侧预留文化活动中心用地;

五、决策发言人答辩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上述问题,决策发言人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并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

六、听证会议总结

听证会进展顺利,听证会没有大的意见分歧。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合法合理的意见将予以采纳。会后将对规划成果进一步完善,尽快定稿上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