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14_B/2017-02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机构职能 | 发布日期 | 2017-02-14 |
文号 | 木政发[2017]5号 | 浏览量 |
关于成立木城乡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系列
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木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结合木城实际,决定成立木城乡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系列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闫 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邹国云 乡计生办主任
成 员:刘超奎 乡计生办工作人员
郑明构 木城社区计生员
明丽恒 鱼塘垭口社区计生员
蒋孝忠 老满坡村计生员
余文宾 花椒村计生员
徐艳梅 乌木寨村计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社会事务办,由邹国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超奎兼任业务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