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8-X-/2021-0928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目录从规范和可操作性上考虑,结构设计应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宜经常在分类上有较大的变动。目录更新,原则上自新增信息发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
第三条 编制目录既要注意上、下级机关以及横向机关之间的关系,又要从方便公众查阅需求出发,除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公开信息应编入政府信息目录。
第四条 信息目录的编制应在方便查询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重复和交叉。
第五条 信息目录的编制应尽量考虑检索体系的完整和统一。
第六条 信息目录编制与更新要进行严格地备案管理,由象达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