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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30/2016-1024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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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乡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使全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实际,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龙新乡干部职工管理制度。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学习制度

机关(含乡直单位负责人)干部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两次。时间为逢单周星期一上午,领导班子理论中心学习组半年学习一次。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理论知识;中央、省市县委和各部门有关重要文件;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由班子成员轮流主持。

二、工作、值班制度

实行每周一至周五工作制度,遇特殊情况以党政办通知为准。上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1、党政办必须全天有人值班。

2、节假日、双休日实行领导带班制度,由1名主要领导带班,2名班子成员值班,各单位各部门、窗口部门安排人员值班(除党政办全天值班,其他部门值班时间均与上班时间一致,有事出门请提前告知办公室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以党政办排班为准,值班结束时,要做好交接手续。

3、逢集市(含双休日),窗口部门必须有人全日值班。

实行量化打分制,总分为100分,年终考核时总分在9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80至90分的最高只能确定称职等次,70分至80分的最高只能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7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达到降职、辞退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所得分数与年终各项考核与奖惩、评先推优相挂钩。

1、周一到周五,严禁出现“走读”现象,有特殊情况,必须跟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一经发现,每次扣2分。

2、上班时间严禁迟到、早退和旷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发现迟到、早退1次扣2分 ,发展旷工的每次扣5分。

3、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2分。

4、乡政府干部职工周一至周五执行签到制度,早上必须在8:00前签字结束,如前一天因公事无法签到的人员请办公室人员说明情况,签字表报乡纪委管理备查,严禁代签,因公外出,长期下乡、因病、因事请假需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在签字表上注明原因,当天因特殊原因不能签到的,班子成员必须报告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报告分管领导,其他职工报告部门领导,并向办公室报告。不签到或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5分,不听从党政办或领导临时安排参加集体工作的每次扣5分,

三、请销假制度

1、请假原则事前请假,并本人亲自办理。班子成员请假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单位部门干部职工请假3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部门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请假条报党政办存档备查,假满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销假。党政主要领导请假,按照《龙陵县乡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

2、请假期间,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工作联络便捷畅通。

3、严禁以学习、考察、出差等名义外出旅游、观光或参加与工作没有实际联系的参观活动。

4、干部职工原则上全年事假不得累计超过20天(除特殊规定外)。

5、干部职工原则上事假3天,病假7天,培训假1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跟主要领导汇报后延长假期。(病假:个人、父母及子女生病;婚丧嫁娶: ;)

五、文秘工作制度

(一)收发、传阅及文印工作规定

1、文件收发传阅由专职人员办理,收发及传阅过程中应做到准确、快捷,按保密守则办事,并做好相关记录。

2、文件、电话通知的处理由主要领导签批,主要领导不在时,办公室报告主要领导后根据领导安排办理。

3、所收文件需要指定部门、单位办理的,经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视情况先复印一份给承办部门或专人,再行传阅。

4、微机管理及文印工作①微机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②微机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守则,加强对机器的日常维修和保养,人为损坏设备的应照价赔偿。③凡属打印的文件、材料要领导签批意见,方可打印,打印后进行严格登记。如需外出打印,须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同意。在外打印、复印时,没有经手人签字的,结账时拒不付款。④文印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购买、拉动。

(二)印章管理规定

1、印章由党政办管理。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建立借印制度,实行借印登记。未经主要领导或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印章不得擅自带出和私自委托他人代管,若需委托他人代管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2、严禁擅自使用印章,如发现擅自使用印章者,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影响者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六、财务管理制度

1、日常财务报销:日常财务支出的报销,所办事宜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由乡长审批,方可报销,先开支后报告的不予报销。

七、物资管理

1、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及大宗物资的采购,由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交由党政办办理相关手续统一负责采购。

2、对零星物资及日常用品的采购,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具体办理。

3、凡未经领导同意,到外面自行购买的各种物资一律不予报销,擅自到商店等店铺记账的不予承认,费用自付。

4、严格领物登记,凡购入的物资一律登记入账。领用时,由领用人到党政办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领取使用。

5、党政办每年必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盘查,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情况,以便进行核销和补充,对工作过程中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变质或遗失的,由本人负责赔偿。

八、车辆管理规定

1、公务车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和调派。

2、执行专人专车管理,领导不准违规驾公车,严禁公车私用,车辆钥匙统一交由办公室管理和专职驾驶员管理,特殊情况,确需非专职驾驶员出车,必须报请主要领导同意。

3、车辆用油原则上指定驾驶员使用油卡加油,党政办做好登记。

4、驾驶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车辆维护,保持车况良好,车身清洁。

5、驾驶员必须服从党政办调派,具不服从的,给予调岗或辞退。

九、接待制度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按《龙新乡廉政食堂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安排在廉政食堂接待,餐标控制在每人25元,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接待的,必须报请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并由党政办统一定餐,餐标控制在50元以内,由经办人结账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报销必须有原始点菜单和正式发票)。

2、接待上级部门及干部职工收取的伙食费,由党政办专人负责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交财务人员统一存入乡“零户”统管。

3、遇有重大接待,成立临时接待组,从全体干部职工中抽调部分人员参与接待,抽调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和分配。

九、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按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要求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二)机关文件、资料、刊物、会议记录本不得随意带离办公室,不得给无关人员看。

(三)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知道的事不打听;不该看的文、电不看;不该听的机密不听;不该记录的机密不记。

(四)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因特网中办理机密事项。

(五)涉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不得连接因特网。

(六)要认真办妥机密文件、资料、刊物、会议记录本的移交手续。

(七)不得将领导的电话、住址和行踪告诉不该告诉的人,不得议论领导议而未决的事项。

十、督查制度

1、乡纪委、组织及其他人员组成工作督查组,重点督查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学习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等。

2、督查采取平时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龙新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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