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22-01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
文号 | 浏览量 |
《龙山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龙山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而成。全报告所列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ongling.gov.cn/zwgk/xzgkml1/llxlszrmzf.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龙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中段龙山镇人民政府,邮编:678300,电话:0875-6121848,传真:0875-6121848,电子邮箱:lszzh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龙山镇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我镇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充分依托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2021年以来我镇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9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8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51条。通过“跨越龙山”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发布政务信息86条。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发布2020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按时准确发布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以及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财政信息。及时更新发布调整后的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龙山镇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答复情况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全年,龙山镇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本年度无上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依托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发布镇人民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方便查询。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制作公文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时间和方式,对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公开,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公文数量。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实时归档制度,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作去标识化处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完善门户网站版面设计、栏目设置等,做好相关栏目的改版、整合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微信公众号首发文章“三审”制度,加大对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加强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网络的维护更新工作以及上传信息的审核、统计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调整充实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镇政府领导班子、镇直单位及二级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山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切实提高镇村两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组织开展了一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共计126人参会。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单位、各村(社区),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二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公开程序,确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开展社会评议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质量和实效上取得了一定进步,但离国家、省、市、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离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部分单位和村(社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功能定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充分、掌握不透彻,导致“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公开内容“泛化”“碎片化”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工作力量薄弱。镇、村两级从事公开工作的人员流动性较大、数量较少,导致工作人员对公开业务规定和政策理解不深、法律意识欠缺、协调能力不足,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常造成工作脱节。
下一步打算:2022年,我们将认真分析,切实改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一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人员水平。进一步加大对镇、村两级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养,着重培养一支知识面全、业务过硬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进一步提高全镇政务公开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规范运维管理,强化常态化监管,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积极探索,增强政务公开的创新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