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537-1-/2021-11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龙组发〔2019〕70号)、《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核准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使用事业空编的批复》(龙机编办准〔2021〕50号)和《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流动调配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就本次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制定考察选调方案。
一、调配方式
考察选调。
二、调配人员名额及条件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规划安置及后期扶持股岗位1名。
条件:各乡镇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5岁以下,乡镇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熟悉项目工作。
三、调配时间
2021年9月10日-9月20日。
四、调配程序
(一)成立考察组
为顺利开展人员调配工作,成立选调考察组,有选调单位和选调主管部门派出,人员组成为:
组长:何正柏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党组书记主任
成员:赵治钦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番 娜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人
(二)考察方式及内容
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同时请所在单位或联系纪检监察组出具相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或廉洁自律情况。及时查阅核实被考察人的人事档案。
(三)考察结果
考察组将综合考察情况认真填报拟选调人员的相关材料:1.调动审批表。2.单位纪委或联系纪检监察组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3.考察其他相关材料。所有相关材料将报搬迁安置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调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守纪律。参加考察的人员要提高认识,提升对本次考察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职,所有考察材料、记录封装入档,涉及个人隐私问题要保守秘密,确保考察工作圆满完成。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本着对组织、对工作、对被考察人认真负责的态度,真实、全面、准确地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杜绝敷衍了事,走过场、搞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