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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1092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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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招聘合同制驾驶员的公告

随着疾控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服务项目的不断推进,县疾控中心开展常规业务工作派车频次也随之不断增多,特别是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出车频次更是大幅增加,经常出现有车无人而进行临时外聘驾驶员的情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经报请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和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准,同意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

2.年龄在18至40周岁,男性,龙陵县户籍,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3.必须持有准驾类型C1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

4.驾驶技能娴熟,较熟悉县内道路,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年资;

5.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6.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交通违法记满分记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经录用的驾驶员试用期为两个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与其他任何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王艳波

联系电话::0875-6121019 

(三)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查看违规违章查询记录。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1.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知识。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结构化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本岗位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面试前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进行面试,考生应试时只报序号不报姓名。

(六)录用办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七)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相关要求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与任何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

五、管理、待遇

管理及工资待遇按照《龙陵县疾控中心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六、疫情防控

(一)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三)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五)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面试。

(六)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报考人员坚持参加面动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进入面试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七、纪律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中心发出招聘公告时限内,不能按时到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卫健局、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0875-6121019

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