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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10702-0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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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县妇幼保健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确保招聘录用工作质量,结合我院科室设置及用人需求情况,现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二、招聘岗位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1人,在临床科室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招聘计算机和信息管理1人,在行政办公室从事相关工作;招聘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1人,从事临床检验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专业对口,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的。

(三)年龄要求

18至30岁,一本及以上学历放宽到3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1日报名。

(二)报名地点:龙陵县妇幼保健院行政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交材料: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试通过还没领取证书的需交成绩通知单),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求职个人简历》一份。已就业人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五、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结构化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决定,可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但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将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所应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是否一致。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3.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本岗位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面试前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进行面试,考生应试时只报序号不报姓名。

七、工资待遇

(一)按《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方式:龙陵县妇幼保健院

咨询电话:0875-6122907

联系人:董老师、匡老师

八、其它事项

招录人员需与医院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提出调动和辞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除外),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九、疫情防控

1.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

2.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和面试。

3.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和面试。

4.“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考试和面试。

5.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考试和面试。

6.如考试、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报考人员坚持参加考试和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考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进入考试和面试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龙陵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明细表

龙陵县妇幼保健院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