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2021-0723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
文号 | 浏览量 |
招标编号:LLCG2021(JC)×01
项目概况
龙陵县公安局后勤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LCG2021(JC)×01;
2.项目名称:龙陵县公安局后勤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6.5976万元/年;
5.采购需求:龙陵公安局后勤(安保、保洁、厨工、会务)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服务地点为龙陵县公安局。服务范围:公安局办公楼大厅、楼梯、走道及主楼外围广场、领导办公室、客房的日常卫生保洁;公安局会务服务;公安局职工食堂,提供就餐人数100人左右的自助餐及指定人数的接待用餐;保安负责公安局辖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人员配置要求不少于:项目负责人1人、会务服务员1人,厨师1人,保洁4人,厨工4人,保安3人,共计14人。
6.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订,采购单位每年将对服务商进行评价、履约考核评价,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与成交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
7.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8.资格审查方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除上述要求外,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备与该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能履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其中一年的财务报表,其中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联合体申请人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响应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7月23日至 2021年7月29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电子竞争性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1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注: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1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baoshan.gov.cn/,磋商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光盘:1份。
磋商申请人必须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如果磋商申请人没有按规定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需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
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文件为准。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注:因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主动联系到潜在磋商供应商,在此期间磋商供应商应保持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补遗、答疑、更正或延期等相关信息,因磋商人查看信息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29日)。
七、磋商申请保证金缴纳金额及账户信息
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伍仟元整);
保证金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账 号:6232813960000654074
收款人: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联系电话:0875-3126877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请供应商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陵县公安局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75-6123276
招标代理机构:龙陵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75-3126877
九、本次采购项目其他事宜要求:
1.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自行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不适症状,近期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和经停史,或与疫区人员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接触史等,应主动回避。
2.供应商代表原则上只1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最多不超过2人。
备注: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