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2021-070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概况
象达镇平安侨乡建设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ZLLCG2021-34
2.项目名称:象达镇平安侨乡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824804.00元。
5.采购内容:完成象达平安侨乡信息化建设,包括网络、监控、云服务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
6.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8.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各申请人提供的信用信息材料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3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报名并免费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磋商文件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1号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注: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同时在网上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刻录加密光盘,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现场开标: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刻录加密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一份递交至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不采用远程解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1号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2.磋商申请人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请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账 号:
收款人: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联系电话:0875-6120597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八、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象达镇象达街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6880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宏德众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苑小区9-6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612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