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2018-11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1.询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龙陵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龙陵县公安局委托,对“龙陵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四次)”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
2.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龙陵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四次)及相关服务。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资金来源:本项目采购预算75.273万元,预算外资金,已到位;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3.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
3.3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3.6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8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须具备应具有车辆生产和销售的资质或证明文件;提供厂家、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所供产品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中产品,并提供产品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具备安装、调试、维护的能力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供应商注册地点在龙陵县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3.9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 。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电子询价文件由供应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5.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03日止。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15:00时(北京时间);询价响应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询价响应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书面询价响应文件。
7.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8.本项目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9.保证金缴纳金额及账户信息
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陵县支行
账号:53001727236051004892
收款人: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陵县公安局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987538436
招标代理机构:龙陵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边)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75-6120597、13987524268
传真:0875-6127914
附表
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备注 |
1. |
小客车 |
2辆 |
详见询价文件 |
|
2. |
越野车 |
2辆 |
详见询价文件 |
|
3. |
双排微型车 |
1辆 |
详见询价文件 |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询价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服务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请参与的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3.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询价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询价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询价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询价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需要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询价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询价响应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询价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询价响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询价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