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30/2018-100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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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BSTRZB P2018-117
云南龙陵松山遗址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保发改社会〔2017〕276号},并经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本项目的授权主体为龙陵县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采购人)为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社会资本进行采购,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特邀请有合作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独立申请人)就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龙陵松山遗址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编号:BSTRZB P2018-117)
1.2项目地址:龙陵县镇安镇、腊勐镇。
1.3项目背景:
“一带一路”是中国重要的国家战略,云南保山龙陵区域在“一带一路”南线重要通道上,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倡议的历史机遇,凭借对六大走廊之一的“中缅孟经济走廊”的开发,同时充分发掘遗落在我国大西南深处二战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突出区域融合与历史文化两大特色。发挥“中缅孟经济走廊”区域国家人口稠密,交通、边境贸易,经济开发、文化交流潜力巨大的优势。突出区域合作和历史文化两大特色。项目将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区域规划发展战略,通过旅游区建设整合相关资源,创造多元复合价值,新增就业、促进龙陵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1.4项目性质:新建。
1.5项目总投资:估算静态总投资约人民币164200万元,其中A部分总投资约12,914万元,A部分由政府投资建设;B部分静态总投资约151,260万元,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最终以项目审计决算为准。
1.6项目内容:
1.6.1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交通工程、展陈工程、景观工程、服务工程、市政工程等五个系统部分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等。
1.6.2建设期:6年。
1.6.3运营期:24年。
1.7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对项目区域内的新建、改扩建及委托运营的项目内容进行维护。
2、采购需求
2.1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云南龙陵松山遗址文化旅游区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
本项目将建设龙陵松山遗址文化旅游区,依托松山遗址和滇缅公路、 怒江风景区,建设包括交通工程、展陈工程、景观工程、服务工程、市政工程等五个系统部分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约为164200万元。项目分为A、B两部分,其中A部分投资由政府承担,B部分投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建成后整体交由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维护。
龙陵县人民政府指定【龙陵松山大遗址公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在 PPP 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资金筹措、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PPP 项目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资产和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龙陵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2项目实施内容
2.2.1合作关系
经本项目采购人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后,由采购人代表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草签《PPP项目合同》,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
2.2.2合作内容
(1)投融资结构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南龙陵松山遗址文化旅游区建设PPP项目预计估算静态总投资约人民币164200万元,其中A部分总投资约12,914万元,A部分由政府投资建设;B部分静态总投资约151,260万元,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最终以项目审计决算为准。
政府出资代表即【龙陵松山大遗址公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社会资本组建特殊目的公司(SPV公司),其中:社会资本方持 90%股权,龙陵松山大遗址公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10 %股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0%,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45377.85万元,项目资本金和注册资本金按双方占股比例注资。政府授予项目公司 30年的特许经营权,本项目按PPP方式运作。
项目公司股东不得抽逃资本金或将资本金挪作他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
(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包括项目建设期6年、项目运营期24年)。
(3)具体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建成进入运营期后,在合作经营期内,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授予经营权。投资所形成的项目资产,由政府出资方代表持有,项目公司负责管理维护及经营,所实现的管理经营收入归项目公司所有,用于弥补维护管理运营成本。以政府和项目公司之间签署合同为前提,允许其在合作经营期内、经营范围内,筹集资金投资经营性项目,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以提高项目公司的经营收益。
3、独立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3.1.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含港澳台登记的主体)或联合体,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具有雄厚的资金筹措、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能力、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参加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明确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所承担的工作。
3.1.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1有下列情形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投标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但作为同一联合体的各成员方时不受此限。
3.1.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可为联合体各成员累计额度)有效信用额度须满足本项目的资金筹措;
3.1.4独立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的出资比例必须符合现行公司法及联合体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经验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中的1员近5年(2013年至今)应至少具备一个类似项目经验(含在建项目)(详细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类似项目经验:承担过包括PPP、BOT、TOT、自行建设管理的项目或其它形式的项目经验。【本条为择优选择条件,不作为必要条件】
3.3财务要求
(1)独立申请人财务状况处于正常经营状况;
(2)独立申请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80%;
注:独立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2)联合体牵头人满足上述要求。
3.4 信誉相关要求
3.4.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政府采购法所述的不良行为;须提供独立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4.2近三年内,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社会资本(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过失或疏忽,没有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等不良记录;资产、业务、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执行的状态;没有因上述原因成为法律诉讼对象。
3.5详细资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以上资料申请人必须真实反映情况,如不提供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若由采购人发现且经查实,应当取消申请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进行评审,方法和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本项目申请人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10月09日至2018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
5.2独立申请人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 独立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 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5.2.2现场报名:除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报名外,独立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由独立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公告“5.3要求资料一套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报名登记并确认。
5.3独立申请人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提供下列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1套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5.3.1营业执照(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港澳台主体,则提供商业登记证即可);
5.3.2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在合同签订之前须完成省外企业入滇登记手续的承诺书 ;
5.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3.4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3.5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意向书(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的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3.6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5.3.7独立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格式为*.ZCTBJ)及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独立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还须把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光盘(格式为*.ZCTBJ),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提供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与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6.4资格预审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还须同时提交资料的原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为准。
6.5资格预审评审时间:2018年10月30日15时00分开始(北京时间)。
7、其它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结果公布
资格预审结果将通知有效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有三家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将启动后续采购工作,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9、技术支持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10、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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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地 址: 龙陵县龙山镇远征路
邮政编号:6783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875-6121259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号
邮政编号:678000
联 系 人:杨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875-2147689
传 真:0875-2147689
监督电话:龙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0875-6120152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6120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