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2022-120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2-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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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2022〕—19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按照《法治龙陵建设规划(2021—2025年)》《龙陵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安排部署,县政务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依法行政贯穿政务服务全过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建设活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1.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驻龙有关单位,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结合《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全面开展清单梳理工作,编制了《龙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龙陵县清单内容包括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龙陵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0项和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龙陵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共242项,层级涵盖县乡2级(乡级不编制清单,包含在县级清单中)。于2022年9月26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对外公布。
2.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完善发布工作。截至11月25日,县级共承接完善发布1430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公共服务354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38项、行政奖励16项、行政确认164项、行政许可610项、行政征收100项、内部审批13项、其他行政权力127项,涉及37个职能部门,完善发布率100%。
3.做好事项办理业务系统关联精准率。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配置发布”中准确配置事项上线方式及业务办理系统信息,并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实现精准跳转,关联精准率达100%。1430项政务服务服务事项中,上线方式模式二有1027项,模式三有403项,模式三的均能实现精准跳转。
4.做好准确关联权责清单工作。认真开展权责清单关联工作,确保联准确率100%。
5.做好本地化要素工作。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培训,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公开的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本地化要素准确无误。办理地点准确显示所在省、市、县、乡镇及所在道路、门牌号、楼层、窗口号(房间号)等信息。咨询(监督投诉)方式至少需提供窗口咨询(投诉)和电话咨询(投诉),并尽量提供网上咨询(投诉)、信件咨询(投诉)、邮件咨询(投诉)或其他方式。
(二)推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工作
1.做好政务服务场所规范设置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均设置了为便民服务中心(站)。
2.规范设置 综合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类规范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综合办事窗口、帮办代办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3.推行综合窗口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积极研究“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制度措施,确保年内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比例均达100%。
4.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工作。县级1430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服务,进驻率100%。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全部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
5.落实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即办件由部门综合授权业务的“首席事务代表”当场办理、即时办结率达100%。
6.规范审批服务。严格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没有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7.规范中介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67号)要求,依法依规规范开展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对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坚决不纳入行政审批条件,行政机关一律不得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编制并按规定公布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公开。
8.统一网上办事入口及统一身份认证。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导航栏设置“政务服务”模块,县级37个政务服务部门的政务服务渠道畅通。本地区无自建业务系统。
9.网上可办率及全程网办和零跑动比例。县级1430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不含涉密事项71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不涉密但省级固定无法修改),全程网办1205项(除涉密事项外),全程网办率88.6%;一、二、三级办理深度事项均可通过快递申请、快递送达、网络送达实现“零跑动”比例达95.4%。
10.投诉处理规范化。明确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畅通投诉方式和渠道,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处理投诉事项。上半年未接到投诉举报。
11.评价系统对通量。我县自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通过功能改造,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好差评”系统实现对接,直接调用统一评价页面开展评价。
12.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493项政务服务事项发生办件,评价覆盖率100%。
13.主动评价数据汇聚。1—11月25日全县共产生好差评84194条,好评率100%,主动评价率88.67%。
14.差评整改。全年发生2件差评,均按时整改。
(三)推行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
1.加快电子印章备案工作,推动本地区各部门完成电子印章申报工作,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印章加盖1167份,加盖率达100%;
2.不断提升“办事通”用户注册量,实名认证率和办件量。落实“我知我用我推广”,全县公职人员“办事通”实名注册认证、推广使用率100%。截至11月30日,全县“一部手机办事通”自然人实名认证数10.99万人,占户籍人口30.5986万人的35.93%;共有法人22685户,已实名认证17700户,认证率78%;办理事项40多万件,人平均办件量为1.31件。
3.平台事项可办性。143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线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并全部可办。
4.主题集成服务。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事项目前没有发生办件量。
5.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的通知》要求,1—11月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跨省通办”业务31705件,“省内通办”业务7274件。
6.政务服务下沉基层。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131个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
7.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10个以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3个,容缺受理事项4个。
8.便民服务。推进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目前供水、供电、供气、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9.减时限。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87.16%。
(四)互联网+监管
监管事项目录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100%,覆盖率100%,发布监管信息540条,发布率100%。上半年未收到风险预警线索。
(五)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机制
一是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要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审批(核准)招标项目、自主招标项目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经查,全县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限额标准,全部进入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做到了“应进必进”“平台之外无交易”。同时,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守法意识。每月28日前按时上报全县“应进必进”专项整治简要情况、经验做法及《“应进未进”项目清单》。二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龙陵县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需要,建立由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等18个单位组成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制定、工作协调和任务落实,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充分运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情况通报、问题会商、政策研究,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同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和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问题。2022年召开联席会议2次,传达学习省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专题会议精神,专题研究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林草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纠治理、专家征聘、评标区使用手机等事项。三是积极支持配合市级行业监管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征聘工作。按照《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的公告》要求,组织召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水务、卫生健康、能源、林业和草原等行业监管部门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配合做好专家信息录入指导工作和数字证书(CA)办理,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征聘宣传发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目前,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专家入库资格条件、申报流程、资格审核等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市级行业监管部门完成专家征聘工作,龙陵县符合专家入库资格条件的基本都进入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同时,加强评标专家日常管理,严格抽取流程,不断完善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机制,规范专家评标行为,督促专家依法依规评标,通过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评标专家的从业素质和水平。
(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落实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要求,严格建设标准,健全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室2间,工位16个,具备远程异地评标所需的耳机、麦克风、摄像头等硬件设备,实现县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二是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2022年1至11月,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99个,成交金额58223.2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交易项目36个,成交金额37325.39万元,节约资金1381.73万元,资金节约率3.57%;政府采购交易项目50个,成交金额9332.35万元,节约资金387.1万元,资金节约率3.98%;土地出让类交易项目12个,成交金额11552.91万元,增价资金1390.27万元,资金增价率13.68%;国有产权交易类项目1个,成交金额12.62万元,增价资金0.21万元,资金增价率1.69%。全过程电子化交易项目99个,电子化率达100%。三是加强信息发布核验工作。严格落实《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格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管理,落实审核责任制,实行AB角互审制度和中心领导把关负责制,未经核验、互审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落实信息发布承诺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公告等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杜绝错字漏字、严重表述错误等信息的发布,确保了信息发布及时、完整、核验无差错。截至目前,共核验发布信息710余条。四是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33号)要求,制定出台了《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8〕73号),在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公共资源配置各类信息,县政务服务局牵头梳理制定全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进全县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开放共享。2022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260余条,并按要求完成半年工作报告和年度报告。五是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要求做好服务保障,规范服务行为,全面实行“不见面”在线受理,变“群众跑”为“网上跑”,并提供网上咨询、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咨询服务对象需求,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同时,公开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022年以来龙陵县未收到针对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有效投诉。
(七)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
一是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常态化巡检机制,制定完善方案,按规定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1至11月,共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常态化巡检4次,自检自查11次,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4次。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及时处理交易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和线索。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和线索。三是按照市级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倾向性违法违规问题整治,针对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电子招标文件收费等问题事项,在市级行政监督部门规定的查纠整治时限内完成整改。
(八)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引导
1.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县政务服务局明确了政务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并与各股室长签订了“八五‘普法’责任书”,细化分解各普法责任目标,充分调动各股室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各种会议、设立专栏报版、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有效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确保“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为推动政务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讲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严格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全局职工会议,以及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远离违纪红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深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体的民生保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结合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组织开展民法典线上答题活动等。于2022年以来局党组共开展3次集中专题学法宣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宪法日活动1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加深了对民法典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以实际行动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
4.结合实际,搞好普法宣传凸显自身特色。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各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认真回答办事群众提出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将政策宣传到位。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信息,让办事群众了解反映诉求的正确途径和渠道,提高法制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有效融合。结合单位定点帮扶村组实际,大力宣传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懂法、用法守法力度,提升广大农村群众遵法守法意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领导班子带领下、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仍有差距。比如,法治宣传教育深度不够。其原因是单位亮点特色总结的不到位,典型经验少;领导班子推进普法工作措施不新,方法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丰富内涵,把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任务。结合龙陵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全面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让学习氛围“浓起来”。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让服务更快捷。真抓实干解难题压实流程,让服务更便捷。抓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让产业强起来。
(二)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县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三)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四)持续推进“一门”“一网”“一次”政务服务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各项指标的协调调度,做到月分析、季调度,牵好头,确保相关部门把政务服务工作抓经常、经常抓。抓工作重点,在“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业务事项的主题集成服务、综合服务窗口的设置运行上取得重要成效,形成工作创新。
(五)全力抓好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全面实行“不见面”在线受理和“不见面”在线开标,全力推进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理清发展改革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督重点衔接事项和交易中心需要协调配合的事项,形成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有关部门责任,并向社会公开,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为推动龙陵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