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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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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lzwfw/2025120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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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涉企保证金

1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级

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针对投标人以现金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受招标人委托,为招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服务。

1.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减免政策: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自2024年起,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2.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3.土地使用权:

减免政策:各地在供应工业用地、处置闲置土地和城镇低效用地时 ,可根据本地土地市场实际,适当降低竞买保证金标准,但不得低于出

让底价的20%。

4.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交易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转让底价的 30%。

政府制定

国务院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实施意见》(2017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云发改办交易监管〔2024〕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