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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zwfw-02_D/2017-1109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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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电子政务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服务平台运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保山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服务平台运用督查组将于11 月 6 日起对全市 “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为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服务平台应用,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服务平台运行情况通报

(一) 部分单位录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可办理的非涉密行政职权事项(不含行政处罚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和涉及公民、法人的内部审批事项,但尚未达到在互联网公示、二级以上办理深度、支持预约办理、支持物流快递的要求。涉及部门有: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县司法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农业局 (县畜牧兽医局) 、县林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档案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森林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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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单位录入事项不齐全,实施清单存在缺漏,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未录入。 涉及部门有: 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地震局、县移民局。

(三)信息未录入(乡镇系统暂时不支持发布信息) 。涉及部门有: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地震局、县移民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县森林公安局、 县公安交警大队、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办件公示未完成。涉及部门有: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司法局、县卫

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审计局、 县统计局、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地震局、县档案局、县移民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森林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龙新乡、龙江乡、碧寨乡、象达镇、平达乡、勐糯镇、木城乡。

二、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业务员要履职尽责。计算机操作系统未能满足应

用需求、不支持办件处理等操作,不能正常开展网上服务平台运用工作,以及平台运行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单位,务必在 11 月 5日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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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1 月 2 日至 5 日期间,请有关乡镇和部门具体业务

员携带电脑,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会议室报道,参加集中整改完善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1。

(三) 乡镇需住宿的人员, 请提前将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单位、联系电话)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在往返途中注意交通安全。

联 系 人:杨娅清;

联系电话:0875-6127843。

传 真:0875-612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