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02_H/2017-0603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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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2017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抓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党章,认清职责任务、找准职能定位、把握工作重点,确保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坚持从思想作风入手、从改进工作抓起,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结合实际,深入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效预防腐败的规律,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紧抓住项目决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处置、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集中进行治理,力争在解决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我县实施办法,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健全配套制度、细化工作要求,明确相关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改进工作作风。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的实施办法,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全社会监督。要改进调查研究,不走过场,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改进会风,严格清理、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少开会、开短会、开检查落实和解决问题的会;改进文风,讲短话、讲真话、讲管用的话,大力精简各类文件、刊物、简报;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加大财政预算公开,从严控制“三公”支出,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干部职工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继续加大清理规范评比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过多过滥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既严以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继续治理违规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务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发放、赠送和接受“红包”,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并适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一手抓正面引导,一手抓反面警示。深入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从政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大力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成果、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积极推进警示教育基地、互联网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扩大廉政文化影响力。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推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加大权力制衡机制建设,探索试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五项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着力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健全应对机制,加强合理引导。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效能。
(六)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逐步建立对制度落实成效的检查评估机制,定期了解制度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落实效果,提高制度执行力。
(七)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健全案件查处领导和工作机制,畅通和规范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八)进一步完善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大对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不断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各股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研究落实任务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和问题,提高执行力。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