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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zwfw-/2022-041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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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实施要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在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政务服务局负责县乡两级政府规范乡镇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全市90%以上的村(社区)可代办政务服务事项两项指标。为确保此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完善和核查工作要求》开展要素完善工作,各项指标需达到以下目标: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办理,进驻率达100%;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实施要素完善配置发布率100%、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70%以上、最多跑一次100%;承诺办结时限必须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短60%以上。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此项工作事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否能通过验收。请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实施要素完善工作,并指导辖区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实施要素完善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完成。确保各项指标在4月底全部达标。

(二)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乡镇、村社区不熟悉平台操作的情况,县政务服务局决定开展平台操作培训,每个乡镇确定2名业务人员到县政务服务局进行培训,乡镇业务员负责培训辖区村社区。

(三)请各乡镇于每月25日前填报“乡(镇)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任务清单()月”报县政务服务局,联系人:熊利宣 联系电话:3126899 邮箱:llzw2011@126.com。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