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2022-04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在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政务服务局负责县乡两级政府规范乡镇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全市90%以上的村(社区)可代办政务服务事项两项指标。为确保此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完善和核查工作要求》开展要素完善工作,各项指标需达到以下目标: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办理,进驻率达100%;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实施要素完善配置发布率100%、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70%以上、最多跑一次100%;承诺办结时限必须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短60%以上。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此项工作事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否能通过验收。请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实施要素完善工作,并指导辖区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实施要素完善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完成。确保各项指标在4月底全部达标。
(二)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乡镇、村社区不熟悉平台操作的情况,县政务服务局决定开展平台操作培训,每个乡镇确定2名业务人员到县政务服务局进行培训,乡镇业务员负责培训辖区村社区。
(三)请各乡镇于每月25日前填报“乡(镇)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任务清单()月”报县政务服务局,联系人:熊利宣 联系电话:3126899 邮箱:llzw2011@126.com。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