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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zwfw-/2021-0716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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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乡村两级为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督导组反馈,乡镇、村(社区)两级为民服务中心存在名称标示错误或未设标示,服务布局、服务设施不规范等问题。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76号)文件规定,现将与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乡镇规范化建设要求

(一)名称标示。乡镇名称为“龙陵县XX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在办公区域外显著位置用金色宋体字固定标注;乡镇应在为民服务中心附近主要路口设立显著交通指示牌。

(二)服务面积。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节约实用”原则,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应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址一体化办公,条件受限制的要就近选址。乡镇实体大厅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

(三)服务布局。为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计应符合服务中心开放式办公的工作特点,结构科学,布局合理。按照办理事项的业务关联性合理设置务窗口;服务区域适宜位置设置服务等候区,区域面积应满足服务对象需求。

(四)服务设施。设置开放式服务台,台面高度宜为80厘米左右,宽为75厘米—90厘米,颜色为深色,台面上方悬挂或摆放窗口标识牌;有公开公示各类信息的公示牌;配备办公桌椅、柜台、资料柜、服务电话、传真机等必要的工作设施设备;联通适应电子政务要求的互联网、政务专网等网络系统,配备满足办公要求的计算机、打印机等信息化办公设备;配备休息椅、饮水机、书写用具等必要的便民服务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灯和标志。

(五)服务要求

1.依法行政: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相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依法征收、依据公开、收取有据。

2.公开透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办事指南、公布公示、互联网站等途径,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等。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收费、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与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应当全面公示。本辖区各村(社区)为民服务站代办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应在中心予以公示,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3.高效便民: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4.规范运行:将面向社会、企业、群众的行政审批、证照证件、便民服务、信息咨询等事项,全部进驻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初审、呈报、代办服务。一般应设置人口计生、社会保障、住房报建、惠农补贴、户籍管理、司法调处等服务窗口,提供集约化服务。因特殊情况无法进驻中心集中办理的,须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部门进驻与运行情况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和考核。

二、村(社区)规范化建设要求

(一)名称标识。村(社区)名称为“××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在办公场所外用黄底红色宋体字铜牌悬挂标识。

(二)服务面积。村(社区)为民服务站与所在村委会同址办公,设独立的服务场所为群众提供服务。村(社区)服务场所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

(三)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应设置开放式服务台,不设置服务台的应配备办公桌椅、资料柜、电话等必要的工作设施和满足办公要求的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信息化办公设备;配备休息椅、饮水机、书写用具等必要的便民服务设施。

(四)服务要求。按照“集中办公、集中办事”模式,落实“十个ー”(ー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组工作人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册服务指南)建设标准,为群众提供行政审批、综治调解、信访接待、劳动保障、民政残联、卫生计生、党员管理等法律、法规、涉农政策、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服务;对属于本乡镇的行政审批事项,由服务对象按要求提供申报要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全程代办服务;在为民服务站及时发布农产品营销、农业技术、劳动就业及其他为民服务信息;为办事群众开具各类证明材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现场踏勘,协调组织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好行政事务受理服务或代理代办业务等各类便民利民服务。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成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研究、指导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配套制度措施。加强对本辖区“为民服务点”的指导、协调与监督。

(二)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今年,要将网上大厅业务办理系统部署到村(社区),待村社区开通政务外网后,各乡镇要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确实打通网上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一网通办”。

(三)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对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开展自检自查,查找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并将辖区内的为民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站办公地点的外貌和内部环境拍照后以乡镇为单位报县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3126899,邮箱:llzw2011@126.com。在开展工作时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接,确保顺利通过县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验收。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