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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1533024MB1630821C/2024012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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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3年度决算编报说明

2023年,我县医疗保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及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各项工作,2023年度,我县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基本符合序时进度,运行态势稳定,符合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特点。龙陵县2023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决算现已编制完毕,现将决算说明如下: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2023年底参保人数21218人,其中:在职职工15741人、退休人员5477人;离休干部10人;伤残军人9人。

根据《关于印发保山市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43号)文件,2019年10月生育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截至2023年12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费收入12630.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4%。其中:统筹基金8397.29万元、个人账户基金4232.91万元;利息收入27.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2.09%;转移收入5.56万元,比上年增长545.53%,原因一是2022年省内转移接续通过智慧医保系统进行,省级统一清算,省外转移人数仅有2人;二是2023年省外人员转入人数13人,较2022年增加11人,故比上年增长较高;上级补助收入7040.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36%。其中:统筹基金2269.94万元、个人账户基金4770.21万元,原因是2022年12月开始本地药店个人账户刷卡费由职工医保支出,加之门诊共济政策自2023年开始执行,新冠住院、门诊支付67.20万元,导致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9703.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8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7-12月保费在2023年缴纳,故较上年增长较高;二是2022年12月开始本地药店个人账户刷卡费由职工医保支出,加之门诊共济政策自2023年开始执行,新冠住院、门诊支付67.20万元,导致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截至2023年12月底基金待遇总支出6977.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05%。其中:统筹基金2207.72万元、个人账户基金4770.12万元,增加的住院原因一是2022年12月开始本地药店个人账户刷卡费由职工医保支出,二是职工门诊共济政策自2023年开始执行,三是新冠门诊、住院支付67.2万元;转移支出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内转移接续由省级统一清算,2023年预算数按照2022年发生数预计,2023年省外转出人员较上年减少;上解上级支出10816.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01%;其他支出62.22万元,减少29.58%。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17856.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92%。全年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出增幅超过2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12月开始本地药店个人账户刷卡费由职工医保支出,二是职工门诊共济政策自2023年开始执行,三是新冠门诊、住院支付67.2万元。。

暂付款1257.19万元,其中:季末上解暂收款11860.33元,财政扣划到社保基金总户资金12560000。暂收款204.94万元,其中:暂收离休人员保费49万元,市级预付医疗机构12月医疗费154.75万元,腊勐卫生院退回2021年王晓艳违规报销医保基金7803.24元,龙马大药房退回2022年违规报销医保基金4057.09元。

2023年本年收支结余1846.9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20.50万元。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2023年参保人数274299人,2023年共资助参保77520人,其中:资助特困供养人员1396人;低保人员5608人;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9057人;过渡期内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已脱贫户)55216人;孤儿109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1442人;边民4692人。

截至2023年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8505.64万元(去年同期保险费收入8284.41万元,比增2.67%),其中:个人缴费收入8505.64万元、资助参保收入0万元。利息收入76.67万元(去年同期58.88万元,比增23.20%)。财政补贴收入17445.63万元(去年同期16463.68万元,比增5.96%)。上级补助收入20854.44万元,(去年同期21462.69万元,比增-2.83,上级补助收入出现负增长的原因是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自2023年8月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暂停拨付龙陵县人民医院医保结算资金2267.97万元,支出减少。)。

截至2023年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9211.87万元,其中:住院支出156949.29万元、门诊支出3562.58万元(去年同期待遇支出为20261.60万元,比增-5.18%,主要原因是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自2023年8月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暂停拨付龙陵县人民医院医保结算资金2267.97万元,故支出减少。)。大病保险支出1642.57万元(去年同期大病保险支出2169.76万元,比增-24.30%)。上解上级支出31336.10万元(去年同期23696.85万元,比增32.24%)。

暂付款0元。暂收款26万元,为收市级拨付预付医疗费。

2023年当期收支结余-5022.2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1650.81万元。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