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4MB1630821C/20240227-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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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300000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是龙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政策制度;负责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监督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做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和医疗保障股。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龙陵县医疗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一是持续提升服务能力。结合经办服务下沉,持续开展乡村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指导,持续提升经办人员政策理解运用能力、业务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经办专业化水平。二是持续提升服务效能。用好用活移动支付、刷脸支付、综合柜员制、医保业务延伸办、医保业务下沉办等平台,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不断提高医保经办服务的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
2.强化医保政策宣传。一是持续开展医保政策宣讲。联合卫健、医共体,在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政策大讲堂,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做医保政策的执行者和宣传员。举办医保政策培训班,让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成为医保政策明白人和传播者。制发《医保政策明白书》,制作医保政策短视频,让参保群众清清楚楚参保、明明白白享受医保待遇。二是持续开展基金监管宣传。采取多种措施,集中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发布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及典型案件,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严惩重罚的强大震慑。加强对举报奖励办理流程等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营造“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的浓厚氛围。
3.持续做好参保扩面工作。一是强化上下联动。将医保参保扩面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按照“政府主导、乡级主责、村级主抓、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将医保参保组织考核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定期做好调度,做深做细做实参保缴费各项工作,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二是强化横向联动。与税务部门实时对接,实时掌握征缴进度。与卫生健康部门协作,用好“出生一件事”机制,确保新生儿及时参保。与司法、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互相配合,做好流动人员和农民工参保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依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强化数据比对。建立健全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完善覆盖全民的参保数据库,实现参保信息实时动态查询,确保困难人群参保不漏一人。四是强化参保服务。畅通服务渠道、优化经办政策、细化经办举措,采取“网上办”“下沉办”“实时办”等方式,积极推进参保与缴费业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厅联办”,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不出门”办理参保缴费。
4.持续推进医疗医药服务价格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和评估制度,科学监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收费等情况,对医疗服务项目及药品、耗材价格进行跟踪评估,保护参保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基金安全。二是引导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积极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将集中带量采购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医保总额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集中采购结余留用相关要求,凡采购周期结束的药品及时组织结余留用清算,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基金拨付周期、提高基金拨付效率。
5.抓实DRG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落实《保山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等8家试点医院先行先试,总结、提炼符合龙陵实际的经验措施,为后续公立、民营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积累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6.持续强化基金监管。一是加快推进基金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基金审核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基金监管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四是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5个,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个。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部门财务总收入3,276,933.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76,933.7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394,638.74元,同比增长13.69%,主要原因为:将上年结转资金纳入本年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76,933.73元,其中:本年收入2,837,930.73元,上年结转收入439,003.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76,933.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94,638.74元,同比增长13.69%,主要原为:将上年结转资金纳入本年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76,933.7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76,933.73元,其中:基本支出2,737,930.73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364.26元,同比降低1.59%,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导致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39,003.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439,003.00元,同比增长439%,主要原因为:将上年结转资金纳入本年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1,400.3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4,546.0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8,902.0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61.6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及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219,220.7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及单位日常支出;
210159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39,003.00元,主要用于医保事业业务发展经费及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7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2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00元,下降86.8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30次,共计接待约2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00元,下降92.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变化原因为:2023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1辆,将公务用车购置费纳入了预算,本年无此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龙陵县医疗保障局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4年我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项目名称:医保事业业务发展经费
1.立项依据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52号)。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3.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52号)文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上年参保人数每人每年0.5元-1元核拨业务经费。
4.项目实施内容
围绕医保信息化系统建设及维护,探索付费方式改革,加强基金监督检查力度,打击欺诈骗保及举报奖励,不断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工作和医保业务经办工作等我县医保事业发展工作。
5.资金安排情况
县人民政府配套龙陵县医保事业业务发展经费100,000.00元。
6.项目实施计划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全年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全覆盖,对定点药店和诊所开展不定期检查。加强我县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及现行支付方式运行情况检查督查。运行维护好医保系统及专线正常,确保各项医保业务办理事项正常开展。
7.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我县医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参保扩面工作逐步实施,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欺诈骗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害参保人利益行为发生,保证基金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的前提下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待遇享受,逐渐降低医疗保健开支占比。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用、劳务费、公务用车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319,981.04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5,358.32元,同比下降42.38%,占基本支出的11.69%,主要原因为2023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1辆,将公务用车购置费纳入了预算,本年无此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39,430.44元,其中,流动资产5,750.94元,固定资产净值331,457.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2,221.5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0,746.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4,437.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