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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1533024MB1630821C-/2021-0309017 发布机构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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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处理决定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保医保〔2020〕59号)和《龙陵县医疗保障局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龙医保发〔2021〕2号)文件要求,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紧密型医共体联合成立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核查领导小组,于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20日对全县17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行动检查。经研究,决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做出如下处理:

一、检查存在的问题和处理决定

(一)龙陵现代医院

检查存在的问题:无指征检查、化验问题。

(1)住院病人李自顺无报告单收取心脏彩超费用,违规金额70.00元。(2)住院病人林永卓无指征检查电解质费用,违规金额20.00元;无指征检查心肌酶测定费用,违规金额115.00元。(3)住院病人周荣楠无指征检查电解质费用,违规金额20.00元;无指征检测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费用,违规金额25.00元。合计违规总金额250.00元。

处理决定: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250.00元,在县内通报。

(二)龙陵县妇幼保健院

检查存在的问题:无指征检查、化验问题。

(1)住院病人李富宁无指征检查心肌酶测定费用,违规金额145.00元。

处理决定: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145.00元,在县内通报。

(三)龙山镇河头卫生院

检查存在的问题:无指征检查、化验问题。

(1)住院病人黄永良无指征检查类风湿因子(免疫学法),违规金额25.00元。(2)住院病人段兴占无指征检查类风湿因子(免疫学法),违规金额25.00元。(3)住院病人卢会湘无指征检查腹部B超,违规金额72.00元。合计违规总金额122.00元。

处理决定: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122.00元,在县内通报。

(四)镇安镇卫生院

检查存在的问题:无指征检查、化验问题。

(1)住院病人欧阳艺玲重复检查淀粉酶(尿液和血清)多收一项费用,违规金额5.00元;无指征检查凝血四项费用,违规金额68.00元;无指征检查心肌酶测定,违规金额115.00元。(2)住院病人董书文无指征检查腹部B超检查,违规金额72.00元。合计违规总金额260.00元。

处理决定: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260.00元,在县内通报。

(五)龙陵仁慈医院

检查存在的问题:无指征检查、化验问题。

(1)多收人工煎药,实际煎药19付,收取81付费用,多收63付人工煎药,违规金额279.00元。(2)穴位贴敷治疗提供不出穴位贴相关调拨单据共计135贴,违规金额1350.00元。合计违规总金额1629.00元。

处理决定: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1629.00元,在县内通报。

(六)龙江乡中心卫生院

检查存在的问题:无指征检查、化验问题。

(1)住院病人赵新押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多收取费用,违规金额4.00元。(2)住院病人王加美无病程记录收取大清创缝合费,违规金额102.00元。合计违规总金额106.00元。

处理决定: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106.00元,在县内通报。

(七)腊勐镇卫生院

检查存在的问题:无指征检查、化验问题。

住院病人张勋无指征检查做甲状腺功能测定,胸部正侧位照片,违规金额163.00元。

处理决定: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163.00元,在县内通报。

(八)碧寨乡卫生院

检查存在的问题:无指征检查、化验问题。

(1)住院病人赵云达无指征开具特大换药每天一次,违规金额220.00元。(2)住院病人余朝芳无指征检查肺炎支原体,违规金额20.00元。合计违规总金额240.00元。

处理决定: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240.00元,在县内通报。

(九)龙陵县人民医院

检查存在的问题:无指征检查、超医保支付政策,化验问题。

(1)住院病人胡志归无指征检查化验尿沉渣,违规金额20.00元。(2)住院病人孙定灿无报告单化验肾功能,违规金额53.00元。(3)住院病人余明凤超医保支付范围使用灯盏花素、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违规金额307.75元。合计违规总金额380.75元。

处理决定: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380.75元,在县内通报。

(十)龙陵维民医院

检查存在的问题:套项目收费

违规套项目收费,2020年12月为患者行麻醉下腰椎间盘突出症大手法治疗29次。经查,医院不具备开展此诊疗项目的相关资质。合计违规总金额12934.00元。

处理决定: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12934.00元,在县内通报。

二、违规费用退回要求

各定点医院按照处理决定将违规费用于2021年3月12日缴存至县医保局账户,开户行:农商行,账户名: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账号:2500019822867012-1000,备注:“回头看”扣款字样。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