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4MB1630821C-/2019-12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龙陵县医疗保障局通过后台数据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依法依规依协议查处了一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现将2019年10月份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龙陵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龙陵县人民医院2019年10月,因在开展经鼻内镜鼻窦手术中,对鼻中隔矫正术、下鼻甲部分切除术、中鼻甲部分切除术、鼻息肉摘除术均按全价收费。根据《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经同一切口进行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疾病的手术,主要手术按全价收费,其余手术按规定标准的50%收费”,多收费用4640元,涉及平达乡平安村刘某某、龙新乡蚌渺村张某某等7名患者。
案例2:龙陵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龙陵县中医医院2019年10月,因在“翼状胬肉切除+角膜移植术+干细胞移植”手术中,多收睑球粘连分离术、结膜囊成形术费用5040元,涉及碧寨乡碧寨村李某某、木城乡花椒村熊某某等14名患者。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