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4MB1630821C/20240826-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8-26 |
文号 | 浏览量 |
县中医医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为确保云南省医保直接结算和服务“村村通”项目顺利实施,切实提升医保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将医保直接结算、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延伸到广大农村及偏远山区,让参保群众在村级就可享受到便捷的医保服务,建设便捷高效的医保村医结算及服务系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备使用情况
龙陵县医保直接结算和服务“村村通”项目,共下发131台设备,目前已使用设备44台,未使用87台。
二、强化督促指导
充分了解云南省医保直接结算和服务“村村通”项目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县中医医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县中医医院所管理的13家村(社区)卫生室,待全部完成卫生室信息系统更换后,指导督促好所管理的村(社区)卫生室全面使用“村村通”设备。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结合目前县医共体牵头正在开展的村(社区)卫生室信息系统更换工作,同步指导好所管理的卫生室如何使用从his系统调用“村村通”设备完成刷脸、扫码等功能,待信息系统全部更换完成后,督促好所管理的村(社区)卫生室全面使用“村村通”设备。如遇到设备使用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股联系,因网络问题导致的设备使用问题请及时与当地电信分公司联系。2024年9月10日前,县中医医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上报“村村通”设备使用相关情况上报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股,联系人:胡俊谋,联系电话:6121963。
三、加强资产管理
严格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村村通”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县中医医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督促好“村村通”设备使用人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规范使用设备,将设备放置在平坦桌面,不可随意更换设备使用位置,严禁私自拆分终端设备和物联网卡,严禁更换物联网卡,注意防潮、防磕碰,注意用电安全。设备报废工作由州(市)医保局信息化资产管理员负责。各村(社区)“村村通”设备(终端设备、物联网卡)非人为因素损坏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时,将情况反馈至县医疗保障局,由县医疗保障局安排技术人员进行专业评定,明确需报废、淘汰的终端设备,按《云南省信息化资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报废,并将报废情况上报市医疗保障局。
附件:村村通使用情况调度表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