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4MB1630821C/20240815-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审计局:
贵单位于2024年4月28日至5月24日对我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6月20日出具了审计报告(龙审报〔2024〕5号)。针对反馈的3个问题,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局长钟天阳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专题学习,深刻反思,逐条对照,逐项研究,制定了《龙陵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了9条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目前,审计组反馈的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1920元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医保局2024年7月3日已将违规报销差旅费1920元收回并上缴省财政厅。二是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认真学习了《龙陵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龙办发〔2015〕17号)《龙陵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龙办发〔2016〕62号)《关于调整全县党政机关差旅费标准的通知》(龙办发〔2017〕101号)《龙陵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龙财行〔2023〕19号)等差旅费管理相关文件,让干部职工更加熟悉报销标准及各项费用报销规定。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规章制度汇编》,并对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强调。四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行为。加强各项财经纪律学习和财务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严格审核把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报销等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应记未记固定资产260元问题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16〕12号)第二条规定,县医保局2024年7月26日已将2023年12月19日购买的电脑椅登记入账。
三、关于固定资产未定期清查盘点,导致账实不符74台(张)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聘请第三方公司(保山智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3-8月2日,对我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目前已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做到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