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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1533024MB1550397N-/2022-070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信访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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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信访局2021年度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对2021年度部门自评得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对部门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我部门根据整体支出评价指标相关表格作出的自评结果为优秀。预算配置上,我部门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执行情况好。预算执行上,我部门尽量压缩了一般公用支出,在保运转的基础上,把资金用在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上,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综合自评打分表各项指标,我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预算资金117.45万元,实际支出117.45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县信访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诉求,全力做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县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4件次,同比下降15.65%,按时办结124件次,按期办结率100%。其中:来信65件次,同比件数下降16.67%;来访59批143人次,同比批次上升63.87%、人次下降24.34%。集体访8批81人次,同比批次下降33.33%,人次下降47.74%;网上信访39件,办结39件,同比件数上升18.18%。今年以来律师参与接访8人次,接待群众8批次8件次,推动化解信访案件2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6件。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11件、中联办交办的3件、省联办交办的4件重复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全县信访形势总体持续向好,信访工作成效进一步彰显,较好的实现了年初预定目标。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准确,无法预算项目资金,导致部门决算报表中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有差异,预算控制率较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影响部门评分及评价等次。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提前规划,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快支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减少资金结转结余。

(3)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部门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部门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17.45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1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8万元,项目支出3.47万元,其中2.83万元项目支出为涉密资金。

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初信初访处理力度。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的要求,提升在第一时间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事项的意识和能力,规范办理初信初访信访事项,不断提高及时就地办结率和稳定率。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机制,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将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防止初信初访演变为重复访。二是扎实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以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为重点,立足“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上访依法处置”,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群众根基。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处理,从根本上解决重复信访居高不下和化解信访积案不力问题。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按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定期开展“横到向边、竖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切实做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加大治理越级上访和非接待场所上访力度。四是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谁办理、谁负责”的终身负责制,建立常态化的信访事项办理评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持信访专员制度,加大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管理水平,使信访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五是强化基层信访队伍建设。推动基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配优配强固化信访干部队伍,选任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的人员充实加强到信访工作岗位,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21年,龙陵县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持领导下,在市信访局的有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信访工作,狠抓信访矛盾问题解决、信访制度规范、信访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编制2021年部门绩效目标时,按年度预算编制要求,根据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科学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填报了《龙陵县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明确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另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2〕159号)的文件要求,全面按季度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自查工作。填报并撰写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报告》。通过评价工作的开展,加快了预算的执行进度,各项工作与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比偏差较小,圆满完成了年绩效目标。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结合部门整体支出分类别、分层次、整体性的特点,按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维度拟定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各级指标的权重,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评价满分为100,≥90分为优、80≤得分<90为良,60≤得分<80为中,得分<60为差。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评工作开展,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县信访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严格预算执行,按照县财政要求有计划完成资金支付进度,2021年预算数117.45万元,执行数117.45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达100%。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编制、申报、管理预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预算管理公开化。规范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实现了资产管理信息化。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县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4件次,同比下降15.65%,按时办结124件次,按期办结率100%。其中:来信65件次,同比件数下降16.67%;来访59批143人次,同比批次上升63.87%、人次下降24.34%。集体访8批81人次,同比批次下降33.33%,人次下降47.74%;网上信访39件,办结39件,同比件数上升18.18%。今年以来律师参与接访8人次,接待群众8批次8件次,推动化解信访案件2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6件。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11件、中联办交办的3件、省联办交办的4件重复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全县信访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信访局的有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信访工作,狠抓信访矛盾问题解决、信访制度规范、信访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全县信访形势总体持续向好,信访工作成效进一步彰显,较好的实现了年初预定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群众满意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为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信访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是积极落实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工作。及时对项目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并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填报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

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凡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核减或取消项目预算。

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县信访局门户网站公开上年度实施决算报告和报表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龙陵县信访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