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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1533024MB1550397N/2024092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信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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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3401000

龙陵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处理结果反馈。

3.负责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拟订信访工作有关制度、办法。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保赴昆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密切关注群众呼声,全力做好群众诉求办理。2023年,全县信访总量573件次,同比下降9.33%,其中:来信195件次,同比下降1.51%;来访378批822人次,同比批次下降10.21 %、人次下降13.11%。县信访局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2件次,同比批次下降5.03%,其中:群众来信(网上信访)87件次,同比上升14.47%;接待群众来访51批次143人次,同比批次下降19.04%、人次下降48%,接待集体访6批64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68.42%,人次下降67.18%。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群众参评率89.89%、群众满意率达100%。未发生进京越级走访、规模性聚集群体性上访、个人极端恶性和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网络负面炒作事件。

2.围绕信访责任落实,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年内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和研究信访工作4次,召开全县信访工作会议3次。二是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县信访重点工作,充分运用“五个联合”工作机制,构建起渠道畅通、运行高效、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双拖欠”、征地拆迁、集融资、网络直播赌石、房地产等问题有效推进。截至10月末,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和信访重点案件推进会议21次。三是进一步优化信访接待大厅建设,提升信访服务质量。严格按照省级“如家信访窗口”创建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创建工作落细落实。探索建立一站式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服务窗口,形成了主动下沉、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新时代信访工作新格局。

3.聚焦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一是抓实初信初访办理。严格落实首接首办、接诉即办、简易事项办理、跟踪督办等措施,全力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2023年以来,初信初访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92.31%。二是常态化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工作。2023年以来,共排查信访矛盾纠纷467件,化解461件,化解率98.78%。三是开门接访下访。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工作机制,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化、常态化。全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2289批次,其中县级领导接访下访229次,推动化解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就地妥善解决。四是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全县共开展学习宣传12场次、专题宣讲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4.全面落实信访维稳责任,信访保障有力有效。坚决落实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任务,不断强化突发性信访问题研究处置,圆满完成重点时段信访安全保障任务。2023年以来,顺利完成了全国各级“两会”、杭州亚运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要会议、重点时段期间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实现了重要会议、重点时段无重点人员失控,无进京、赴省越级访,无媒体炒作,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成效明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信访综合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龙陵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信访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龙陵县信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74,687.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687.00元,占总收入的97.45%;上级补助收入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55%;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5,726.64元,下降14.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5,726.64元,下降16.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0,000.00元,增长300.00%;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2人,工资和保险减少导致收入减少;二是上级补助增加,因2022年没有上级补助,2023年市信访局补助30,000.00元信访工作实战化运行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74,68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656.54元,占总支出的89.53%;项目支出123,030.46元,占总支出的10.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5,726.64元,下降14.2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6,001.09元,下降20.79%;项目支出增加80,274.45元,增长187.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人员调出2人,工资和保险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外出学习和维稳费用增加,上级补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1,656.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0,565.10元,占基本支出的87.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091.44元,占基本支出的12.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信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030.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到各级维稳的差旅费,确保了2023年无赴昆进京上访情况,市、县级发生信访情况,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

2.2023年度用于完成龙陵县信访局实战化运行工作,市信访局补助龙陵县信访局工作经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打造如家信访工作接访室(龙陵县信访接待大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4,687.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95,726.64.64元,下降14.28%,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工资和保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7,90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010301)资金854,873.16元,信访事务(2010308)资金123,030.4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47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资金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资金94278.08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30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资金62,132.1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资金36,435.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资金2,737.44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3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吃俭用,按照预算金额控制支出,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县信访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走访调研、信访维稳、信访突发事件处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督查检查、乡镇、村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091.44元,比上年减少6,978.70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节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行日常办公支出,其中:办公费20,826.14元,邮电费10,565.62元,公务接待费12,000.00元,工会经费14,899.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外出学习机票、住宿、伙食费等)52,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信访局资产总额182,166.83元,其中,流动资产1,884.64元,固定资产180,282.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226.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53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97.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47.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197.9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197.9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