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yqb/2024041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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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中国共产党云南龙陵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3日挂牌成立,为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委托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管理,采取“市属县管、市县共建、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为副处级。设4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办公室)、经济发展科、规划建设科、投资促进科,所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云南龙陵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加挂云南龙陵产业园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副科级。
2.主要职能:中国共产党云南龙陵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产业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产业园区工作的全面领导,统一负责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及规划区内的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经济管理、招商引资等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负责产业园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产业园区全面工作;负责产业园区发展建设工作。
二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的授权范围,行使产业园区规划区内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权限。
三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商贸流通、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经济技术开发等有关产业园区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飞地经济、合作共建。
四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布局、重点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并组织实施。依据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批,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五是负责编制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产业园区建设管理职责。
六是负责入园企业和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核、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七是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和下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
八是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做好产业园区政府性投资的融资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财政部门的委托,履行产业园区财政、资产管理等职责;负责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库管理,负责入园企业项目争取、经济运行数据收集与分析等工作。
九是负责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人才引进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十是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建设。
十一是建立健全产业园区的各项行政管理规定、服务措施和激励制度。
十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十三是完成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是有关职责分工。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发展实体经济的功能定位,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原则上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道路管网养护、绿化保洁等公共事务交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实施,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在人力物力保障和监管责任上配合抓好落实。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代管乡镇。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5名,单位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云南龙陵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整理归纳出部门2023年绩效目标为:一是全面加强园区党工委领导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积极开展“两新党建样板示范区”创建;二是统筹园区经济发展,争取全年完成产值150亿元以上;三是推动产业发展,确保龙陵混合稀土氧化物加工项目、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工业硅建设项目(二期)等项目年内建成投产;四是结合园区发展规划、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准确定位、精准招商,有效助推园区经济发展。年内签约项目3个以上;五是按时按质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收支情况为,总收入25496.65万元,比2022年652.77万元,增加24843.88万元,增3805.91%,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25.24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118.64万元。
总支出25496.65万元,比2022年652.77万元增加24843.88万元,增3805.91%,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本年组织申报专项债项目3个,总投资170700万元,获批专项债券项目1个,获批资金44000万元,其中24000万元纳入预算。上年结余0元,本年结余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要求,年初进行预算,年中严格按预算执行,年底进行决算。单位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全年支出根据预算安排进行管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单位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部门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各科(室)中心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部门汇总进行自评。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3年资金主要投入为对企业补助、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总计25251.09万元,所有资金的投入,对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承载能力,确保入驻企业能持续健康发展,完成了部门全年绩效目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整体支出情况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资金收支、管理项目建设、管理企业经营,争取完全实现全年的绩效目标。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固本强基,党建工作迸发新活力。政治建设更加牢固。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园区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建设扎实有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可控。基层组织建设稳步推进。理顺园区体制机制,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清单、项目清单。优化园区党组织设置,园区下设企业党委1个,党(总)支部9个,党员104名(其中预备党员5名)。培育党员后备力量,2023年储备入党积极分子4名,发展党员5名。强化党员培训,举办第一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班,党员参训率达62.6%。引导企业把党支部建在车间班组、把党组织活动开展在一线,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产业链党建抓牢抓实。以冶金新材料产业链党建为主导,以特色食品消费品产业链党建为突破点,以新型建材产业链党建为培育点,实现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主要负责人主动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廉政提醒、约谈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2023年,中共龙陵县委对中共云南龙陵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为:好。
2.抢抓机遇,经济发展展现新面貌。园区经济运行趋缓下行。2023年,园区实现总产值152.69亿元,营业收入170.6亿元,利润11.63亿元,税收3.23亿元;其中,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46.1亿元,全市五个园区排名第一,增速同比下降20.1%,全市五个园区排名第二;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4%,全市五个园区排名第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8亿元。进一步强化企业培育,对达到条件的企业指导做好申规入统工作,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户,分别是龙陵县龙陵远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龙陵县永盛气体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积极谋划专项债项目争取资金支持。2023年,组织申报专项债项目3个,总投资17.07亿元,获批专项债券项目1个,获批资金4.4亿元。
3.精准施策,规划建设再上新台阶。总体规划科学合理。2022年12月27日《云南龙陵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查,2022年12月29日《云南龙陵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获市人民政府批复,2023年12月23日获得市人民政府补充批复,规划面积5.53平方公里。项目建设提速加力。加快完善水、电、路、气、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全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园区推进项目总计27个,总投资74.59亿元。其中,已建成项目5个,总投资4.78亿元;在建项目14个,总投资45.37亿元;正在开展项目前期8个,总投资24.44亿元。土地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土地卫片违法用地处置187.67亩,全部通过县级验收,处置率100%;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00.27亩,处置率41.55%;闲置土地处置380.5亩,处置率100%。加大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持统筹谋划,每季度专题研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绿美园区建设稳步推进。打造绿化美化点位6个,绿化面积24760平方米。完成绿美道路建设3条,总长约9千米,创建绿美企业3户,绿美园区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正在组织申报认定绿美园区。
4.攻坚破难,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立足高位推动,形成强大招商合力。今年来,园区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把手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中心齐抓共管的“大招商”工作格局,着力打造一支懂招商、会招商、能招商的“主力军”,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多点发力齐招商,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按照“产业兴园、招商富园”的思路,在政策供给上增强“吸引力”,在感情链接上增强“感召力”,在统筹资源上增强“向心力”。2023年,“一把手”赴江西、四川、福建、浙江、上海、陕西、贵州等地招商8次,共对接和拜访企业41户次,共接待客商51批次;分管领导带队到吉林、辽宁、内蒙古等地招商2次,共对接和拜访企业6户次。全年共谋划招商引资项目20个,总投资254.78亿元,已签约项目9个,总投资26.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0%、262.85%;正在洽谈对接项目11个,总投资228.51亿元。
5.主动出击,企业服务取得新成效。建立企业服务机制。选派12名企业联络员共联系指导39户企业,因企施策解决个性问题,集中批量化解共性问题。2023年共走访企业180户次,收集到企业困难问题120个,已解决93个,针对未解决的27个问题,提出意见建议44条。多举措提升企业服务质效。坚持在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建立企业日常联系和集中走访制度,做到“无事不插手,有事不撒手,好事不伸手,难事伸援手”。组织召开2023年园区企业座谈会、签订园区合作共建协议,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招商服务水平、园区综合实力。以大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一企一策”清单化帮扶、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保姆式”服务等机制。做到招商前全面细致调研评估论证,招商中做好测算分析,入驻建设中及时做好服务保障等,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确保项目招得来、落得下、留得住、能发展。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3年我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财政的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度不够,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整改情况:我部门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部门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部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
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
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科室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
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
2023年,我部门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3年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