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09_D/2016-110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07-0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王彩元(龙陵县龙江乡兴源茶厂经营者)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绿茶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王彩元
案 由:王彩元(龙陵县龙江乡兴源茶厂经营者)对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龙市监(食药)听告(2016)19号”不服
时 间:2016年7月13日下午15:00时
地 点: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陵县龙山镇兴农路下段)
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16年7月11日下午5:30前向我局政策法规股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田杏芳 联系电话:0875—6128843
特此公告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5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llspy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