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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2022-070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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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021年度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整体支出评价指标相关表格作出的自评结果为优秀。预算配置上,“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执行情况好。预算执行上,尽量压缩了一般公用支出,在保运转的基础上,把资金用在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上,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均在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综合自评打分表各项指标,县市场监管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15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指标1213.97万元,实际支出1101.72万元,执行率为91%。

2.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食品、药品、产品等市场监管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效保证了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促进龙陵经济社会发展,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底线,各项市场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财政压缩开展,预算资金支出减少。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根据财政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2.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支出。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支出情况和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2021年年初预算数1213.97万元,实际支出数110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76万元,项目支出57.96万元。

基本支出1043.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4.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88%,占总支出的77.57%;商品和服务支出173.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1%,占总支出的15.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7元,占基本支出的1.51%,占总支出的1.14%。

项目支出57.9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1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6.86%,占总支出的5.10%;资本性支出1.8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14%,占总支出的0.17%。

毫不松懈抓疫情,勇当战疫逆行者。围绕“三个坚决不发生”的工作目标,突出“人、物、环境”三个重点,建立领导挂片、股室联乡、干部包户三件级责任体系,压实“四方责任”,采取“五个严格”,严防死守,织密市场防控安全网。实现了市场监管组疫情防控“零输入、零扩散”的工作目标。一是严格人员排查,出动执法人员4850余人次,开展监督检查20000余户次,对辖区内从业人员进行严格排查登记,并签订《保证书》《疫情防控整改告知书》等共计15000余份,对不执行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共查处涉疫情案件4件。二是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所有市场主体不间断督促落实扫码亮码,检测体温,消毒消杀,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的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场所环境监测。牵头组织对县内所有超市商场、农贸集市、餐饮店、外卖行业进行环境及从业人员开展了11轮的全覆盖检测,共计采样检测18906份,均为阴性。四是严格冷链食品、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货物管控。对全县经营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货物的商户进行了严格的备案登记,严格执行进货申报和货物100%核酸检测,共计采样检测17471份均为阴性。五是严格落实重点人群追踪和暂定“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在全县121家药建立购买“一退两抗”药物人员登记报送制度,累计登记推送66425人次,经过追踪核实,均为常规病例。自2021年7月19日起,严格执行药品零售企业一律暂停“一退两抗”药品销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立即对在售“一退两抗”药品造册登记,并就地封存,截止10月底,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6户次,共下架封存“一退两抗”药品280284盒(瓶)。六是以新冠病毒疫苗监督检查为切入点,制定了《龙陵县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流通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新冠疫苗检查带动其他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冷链运输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储存,并做到账卡物相符,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规定及时上传疫苗追溯信息。做到每批次新冠疫苗到货均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检查,每批次接种现场均到现场进行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疾控中心7户次,疫苗接种单位68户次。检查疫苗40批次共计370740人份,确保了疫苗使用安全。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勇当改革先行者。准入环境更加便捷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主体准入更加便利,企业开办时间从1.5个工作日压减到1个工作日。今年新增市场主体2982户,其中,新增内资企业22户;新增私营企业215户;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7户,新增个体工商户2738户。全县市场主体已达18960户。竞争环境更加规范有序。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存量文件,保持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价格登记备案制度。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建立消费维权工作月通报制度。今年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投诉件53件、办结率100%,协调争议资金11.7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8万元;举报件30件,立案查处4件;接待群众咨询服务9起,办理部门协查件2件,12345派件6件,办结率100%。加大虚假广告清理整治、网络交易监管,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以“优环境、保安全、提质量、重维权、强基础”为主线,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严厉打击违反市场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69件,罚没金额20.82万元。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打击走私执法力度,查处无主走私案件3件,查扣进口洋酒354瓶,查扣进口饮料160件。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监管环境更加协同高效。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154项。强化信用监管,加强联合惩戒,归集公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4040条,完成市场主体年报16238户,公示率99.42%,全市排名第一。

牢牢守住“四大底线”,勇当安全守护者。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对25户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评定、1633户的食品销售者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率100%。今年以来,共完成国(省)抽检936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散装白酒1批次,餐馆食用油2批次,预包装食品4批次,生产环节食用油2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分别为橙子、橘子、紫茄子、豆芽、鸡蛋各1批次),不合格食品立案处置。完成全县所有持证餐饮服务经营户全部“餐饮安心码”安装,“亮码”经营,全面接受社会消费者和市场阳光监管工作,提升龙陵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全面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发布预警公告及消费提示12期,发放宣传海报、宣传折页70000余份,“不采、不买、不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深入人心。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控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制订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十条措施”和“六个统一”。完成畜禽流通市场整治,目前城区猪鸡肉经营户88户已全部进入盛源公司定点屠宰检疫,牛羊等逐步规范检疫上市;乡镇龙新乡猪肉已全部到龙陵定点屠宰,检疫上市,镇安镇正在规范中。结合云安行动,开展农村白酒、食用农产品、假冒伪劣产品、食盐、冷链食品、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保健食品等专项行动,约谈网络订餐单位2家,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的监管。

药械化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共新办药品经营企业3户,注销10户;新办医疗器械经营备案37家,备案变更7家,备案标注14家,经营许可18家,经营许可延续2家,经营许可变更5家,经营许可注销18家;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774户次;检查疾控中心7户次,疫苗接种单位68户次,检查新冠疫苗40批次,共计370740人份,其他疫苗23批次;完成化妆品监督抽样7批次,药品抽样33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样4批次;核查特殊药品40批次,检查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68批次,对25家药品经营企业、1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家医疗器械进行了飞行检查;有效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叉车专项检查、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安全月专项检查等,共检查使用单位119家,检查特种设备434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7份,发现安全隐患127条,消除安全隐患110条,确保了特种设备“零事故”。工业产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加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共对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23家销售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持续提升高质量创新发展,勇当发展开拓者。质量强县战略深入实施。强化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工业产品、口罩、液化石油气、车用汽油、柴油、农药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销售门店62家。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向企业发放《企业质量技术服务需求问卷调查》20份,确定重点服务对象2家,开展质量技术进企业宣讲活动1次,培训人次50人。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一次。开展“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要求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5个工作组(室)和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和省市县级名牌产品的企业悬挂2021年质量月活动口号,并根据企业的实际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共同加强全社会质量共建意识。开展塑料购物袋、车用汽油、柴油、化肥、建筑用钢筋、焊接钢管、建筑用砖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企业23家,28个产品批次。目前检验结果为合格企业3家,不合格企业3家,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产品5批次。开展企业计量器具备案审核工作,目前我县辖区内共注册成功75家企业,通过系统成功备案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1622台次。

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加大品牌培育,目前龙陵县获“保山市龙头企业”称号共34家,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件(永昌硅),地理标志商标4件,2021年新申请注册商标126件,专利新授权43件。全县有效注册商标达1660件,有效发明专利51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87件。今年以来共向保山市知识产权局共申请新授权专利资助42件,申请维持6年及以上专利资助26件,申报获评省级专利奖一等奖奖励1户;申报获评省级专利奖二等奖奖励1户。资助资金共计13.7万元。

落实“管集市”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管集市”专项行动以“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为抓手,以整治市场环境卫生、加强市场疫情防控、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强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清理市场周边环境、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为重点,对照省级验收的52项考核指标,全面整治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位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状况,落实农贸市场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卫生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农贸市场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截至目前,县城建成区累计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户开展检查1565次,出动执法人员1062人,发出整改通知14份,规范各类摊点经营户486户,更新市场内“云南健康码”42份,张贴宣传标语41条,更换农残检测板1块,增设市场监督包保责任公示牌1块,规范农贸市场公示制度21条,增设明码标价公示牌337块,改造提升农贸市场资金累计投入144.45万元。

推进“净餐馆”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组建工作专班,把专项行动与疫情防控统筹推进,建立领导挂片干部包户,责任单位协同的责任机制。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共1385户,县城区和重点区域共499户,其中:中型以上餐馆20户、小型餐馆326户、学校食堂17户、其他食堂34户、餐饮类食品摊贩102户,已全部达标,达标率100%;乡镇餐饮单位886户,全部进行完成提升。2021年“净餐馆”专项行动巩固提升中,城区及八类重点区域内餐饮户应完成复评达标为558户,截至目前已完成558户,其中:中型以上餐馆14户、小型餐馆308户、单位食堂165户(含学校食堂)、餐饮类食品摊贩71户,达标率为100%。餐饮安心码应用情况:总公示量为1114户,已公示完成量为1053户,公示率为94.52;从业人员考核1505人,未考核356人,考核完成73.74%。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200户次,发放“净餐馆”专项行动各类宣传材料25000余份、签定《承诺书》540份;完成县级红黑榜公示5期,本年度省局红黑榜129县半月评比没有进入黑榜的情况;办理“净餐馆”案件一般程序6件、简易程序15件,发出责改通知书36份。

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通过食品、药品、产品等市场监管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效保证了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促进龙陵经济社会发展,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底线,各项市场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2〕159号)文件要求,由计划财务股牵头,各相关业务股室配合,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年初预算数1213.97万元,实际支出数1101.72万元,执行率91%。出现偏差原因:财政压缩开展,部分已发生支出票据结转到2022年列支。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年发布预警公告,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加大对食品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4次;三是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食品抽检任务,全县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四是充分利用抽样检测作为监督手段,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共检查药品1500批次,医疗器械350批次,化妆品550批次,按时按质完成化妆品监督抽样7批次,药品监督抽样33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样4批次;五是2021年,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推行周通报制度、开展督查指导等措施,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成效明显,年报率达99.42%,全市排名第一;六是个体工商户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率为22%;七是指导完成新申请注册商标126件,增长率为13.23%;八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126条,消除安全隐患112条,立案查处1起,有效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年来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九是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工作完成率100%;十是以进企业、入社区、走学校,借助村(社区)广播、县电视台、手机、宣传车滚动播放视频、到企业开展质量课堂和质量技术服务等形式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宣传周及质量安全月的宣传工作10场次,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质量指标:通过全局市场监管干部的努力,超额完成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

时效指标: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目标任务。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支出成本1101.72万元,实际支出1101.72万元,完成指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开展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发展,带动龙陵经济增长。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开展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龙陵经济社会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达到预期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