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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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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76-7/20260917-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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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标准化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经营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市场监督管理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五)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其他工作,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六)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龙陵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统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按权限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宣传教育、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质量发展和标准化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行政审批股、信用体系市场监管股、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股、消保竞价股。

在各乡镇下设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是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新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腊勐市场监督管理所、碧寨市场监督管理所、象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平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勐糯市场监督管理所、木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说明: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由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核算。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龙陵县药品检验监测中心

2.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中心。

说明:所属2个事业单位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由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不一致原因:所属2个事业单位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由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超编3辆(因工作需要2017年11月购置3辆电动巡逻车,但因车辆不达标不能办理落户,目前3辆电动巡逻车已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没收)。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优化营商环境,以“服务+监管”护航市场稳步发展。一是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办理登记业务,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相关证照审批部门,有效节省群众办证时间。截至2025年10月,全县实有经营主体总量达31,487户,较“十三五”末增长65.35%。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率达到99.99%,全程网办率超过94%。二是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导航,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截至2025年10月,五年新增商标注册1,245件,总量达2,608件,增长91.34%。全县有效发明专利共65件。新增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达5个,地理标志产品总量达2个,“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4个运用促进项目先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级评为优秀。三是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强化新型工业化的技术支撑。组织辖区内21户企业参加“保山市2025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培训会”,组织1户企业参加全省缺陷消费品召回培训。制修订标准28项,涵盖国标、行标等多个层级,73户中小微企业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训。四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2025年全县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47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1项。加大对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帮扶力度,全年共指导帮助经营主体完成了31条信用修复。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各部门全年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175项,检查经营主体2,000户。其中,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检查96项,检查经营主体1,169户;特殊情形检查79项,检查经营主体831户。

2.强化日常监督,以“执法+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一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召开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对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进行培训,为各乡镇、县直单位提供公平竞争审查咨询服务40件。二是优化消费维权工作。全年共办理投诉举报684件,其中:12315平台531件、来信来电来人38件、政府12345平台和信访局转办105件、龙执调转办7件、部门协查3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全年共办理各类违法案件159件,罚没金额37.40万元,案值15.16万元,行政处罚中无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案件。

3.树牢底线思维,以“安全+监管”守牢“三品一特”底线。食品安全监管稳中向好。一是全面推进和优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全年完成3,280户的包保督导任务。二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新媒体、应急广播等渠道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海报、宣传资料、小视频等宣传内容2,000余份次,全面织密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网,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正确的食品安全理念。三是持续推进健康县城“食安康”行动。围绕“食安康”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强化日常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460次,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方面违法案件86件。增加抽检范围和批次,共完成总抽检2,590批(监督抽检1,143批、风险监测21批,快速检测1,426批),监督抽检检验不合格31批,11批次立案处理,7批次给予了警告处,10批次不予立案。快速检测不合格10批次要求立即下架停止销售。

药械化安全向好向优。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共办理药品经营许可换证46户,变更56户。二是深化“清源”行动,规范市场秩序。以药剑-4号“春风”联合,药剑5号“雷霆”行动为抓手,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77户次,药品使用单位148户次,抽检药品20批次,均合格,立案查处药品类案件4件,通报公安机关线索1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3户次,使用单位148户次,抽检医疗器械6批次,均合格,立案查处医疗器械类案件2件;检查化妆品专营店59户次,化妆品兼营店339户次,美容机构39户次,美发机构44户次,宾馆酒店21户次,抽检化妆品7批次,快检化妆品4批次,合格11批次,发现风险隐患58个,立案查处化妆品类案件19件,核查处置化妆品抽样异常情况3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断深化。一是专项整治攻坚,风险防控成效显著。举办讲座1场,对10户维保单位负责的125台电梯就维保记录审查、现场维保质量检查、应急救援能力测试等进行抽查。发现安全隐患67条,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1户维保单位和12家使用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已整改完成。二是燃气安全治理纵深发力,对辖区内燃气充装企业站开展检查2次,发现问题3个,已现场整改。检查燃气灶具经营销售单位23户,燃气灶具20台次。全年共出动监察人员86人次,检查企业125户,排查特种设备714台(套),气瓶1,956只,作业人员证37本,发现安全隐患163条,其中重大事故安全隐患17条,已整改完成14条,正在整改3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6份,立案2起。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巡查7户,对2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督促县内9户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检自查,开展“双随机”检查3户;计量“双随机”检查18户;开展电子计价称检测642台、眼镜制配计量设备检测58台;开展水电气表计量监督抽查130批次,电表50批次全部合格,水表和气表正在检测中;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01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56批次,其他37批次样品正在检测中。

4.强化集中整治,以“专项+监管”守护群众安康。一是开展“校园餐”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召开部署会,组织全县校长、安全员培训2次165人,加强春秋开学检查,累计检查学校食堂315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202户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01条,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立案查处2起,罚款1.2万元。加大抽检力度,抽检学校大米、蔬菜、鸡蛋、粉丝、餐具等157批次,对不合格的10批次,给予警告7批次,立案调查3批次。检查配送企业9次,指导范台账管理、食材溯源、快速检测等工作,抽检配送食材19批次,全部合格。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6条。二是牵头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围绕整治工作重点,督促3户企业完成自查。开展民用“三表”和价格监督检查13户次,发现问题3条并全部整改,对3户涉嫌不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的居民用水服务单位予以立案查处。抽检民用“三表”计量器具130块,电表全部合格,水表、气表正在检测中。梳理2015年以来投诉举报和信访件,未发现相关投诉举报。加强宣传引导,构建“文件告知+集中宣传+精准提醒”的宣传体系,制发了提醒告诫书;“5.20世界计量日”发放民用“三表”计量器具宣传单1,200份,接受咨询290余人次;对发现备案不统一问题,提醒11个单位完成备案。三是牵头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扎实开展肉类制品专项整治,全年累计检查农(集)贸市场20个次,冷冻食品店、餐饮店等90余户次,立案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生猪肉8起,结案7起,没收猪肉542.81公斤,罚没款2.03万元。加强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突出农村农(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农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等重点场所,以及散装白酒、米线饵块等加工小作坊,检查小作坊130户次,集贸市场、超市、校园周边小卖部等240余户次,发现问题37条,立案22户、罚款5.2万元,不予处罚15户,全部完成整改。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3条,向公安移送线索1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3,402,216.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2,216.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86,080.65元,增长7.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6,080.65 元,增长7.08%;上下年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均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均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至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74,209.84元,本年付2024年及以前年度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81,819.5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3,402,216.98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3,613.60元,占总支出的94.19%;项目支出778,603.38元,占总支出的5.8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86,080.65元,增长7.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2,585.47元,增长4.06%;项目支出增加393,495.18 元,增长102.18%;上下年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至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74,209.84元,本年付2024年及以前年度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81,819.5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23,613.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41,856.65元,占基本支出的88.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1,756.95元,占基本支出的11.74%。人均人员经费139,273.21元(其中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8,961.46元),人均公用经费21,790.54元(在职人员68人,其他人员即临聘人员12人,退休人员39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8,603.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经费77,016.6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食品快检试剂采购费12,654.00元、执法服装采购费

45,806.00元、差旅费18,556.60元。2025年共办理各类违法案件159件,罚没金额37.40万元,案值15.16万元,行政处罚中无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案件。

质量发展工作经费48,695.08元,用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差旅费23,789.00元,抽检样品费1,130.08元、抽检样品检测费23,580.00元、快检试剂费196.00元。2025年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巡查7户,对2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督促县内9户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检自查,开展“双随机”检查3户;计量“双随机”检查18户;开展电子计价称检测642台、眼镜制配计量设备检测58台;开展水电气表计量监督抽查130批次,电表50批次全部合格,水表和气表正在检测中;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01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56批次,其他37批次样品正在检测中。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400.00元,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差旅费400.00元。2025年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导航,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五年新增商标注册1,245件,总量达2,608件,增长91.34%。全县有效发明专利共65件。新增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达5个,地理标志产品总量达2个,“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4个运用促进项目先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级评为优秀。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73,315.50元,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办公费7,000.00元、印刷费6,315.50元、差旅费

6,000.00元。2025年食品安全监管稳中向好。一是全面推进和优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按要求完成3,280户的包保督导任务。二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新媒体、应急广播等渠道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海报、宣传资料、小视频等宣传内容2,000余份次,全面织密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网,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正确的食品安全理念。三是持续推进健康县城“食安康”行动。围绕“食安康”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强化日常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460次,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方面违法案件86件。增加抽检范围和批次,完成总抽检2,590批(监督抽检1,143批、风险监测21批,快速检测1,426批),监督抽检检验不合格31批,11批次立案处理,7批次给予了警告处,10批次不予立案。快速检测不合格10批次要求立即下架停止销售。

药械化安全向好向优。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全年共办理药品经营许可换证46户,变更56户。二是深化“清源”行动,规范市场秩序。以药剑-4号“春风”联合,药剑5号“雷霆”行动为抓手,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77户次,药品使用单位148户次,抽检药品20批次,均合格,立案查处药品类案件4件,通报公安机关线索1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3户次,使用单位148户次,抽检医疗器械6批次,均合格,立案查处医疗器械类案件2件;检查化妆品专营店59户次,化妆品兼营店339户次,美容机构39户次,美发机构44户次,宾馆酒店21户次,抽检化妆品7批次,快检化妆品4批次,合格11批次,发现风险隐患58个,立案查处化妆品类案件19件,核查处置化妆品抽样异常情况3条。

打击走私工作经费62,975.20元,用于打击走私工作办公设备采购款56,880.00元、执法服装采购款6,095.20元。2025年持续做好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接收打黑边境检查站移交的涉嫌走私洋酒案1件,已按规定移交县打私办。

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经费50,000.00元,用于星级市场监管所创建办公费50,000.00元。在勐糯市场监督管理所创建省级四星所,按照“六室两库一厅”标准打造示范所。独立设置办公室、综合服务大厅、问询室、快检室、罚没物品库、党建活动室、档案室、会议室等办公用房,另设活动室、车库、食堂、临时休息室和职工宿舍等辅助用房,增强基层监管的统一性、规范性、协调性,提升整体形象;全所规范贴设市场监管标识,实行精细化模式管理。

市场监管补助中央专项经费30,000.00元,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差旅费30,000.000元。2025年强化日常监督,以“执法+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一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召开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对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进行培训,为各乡镇、县直单位提供公平竞争审查咨询服务40件。二是优化消费维权工作。全年共办理投诉举报684件,其中:12315平台531件、来信来电来人38件、政府12345平台和信访局转办105件、龙执调转办7件、部门协查3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个转企”工作经费416,460.00元,用于个转企代理记账和刻章(为2023年“个转企”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实物公章和免费发放电子印章)委托业务费416,460.00元。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为2023年“个转企”企业提供2024年和2025年的代理记账服务,帮助其建立财务制度;为2023年“个转企”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实物公章和免费发放电子印章。

“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19,741.00元,用于“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办公费19,741.00元。为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做好2025年“贷免扶补”10户、2024年“贷免扶补”15户、2021年“贷免扶补”10户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0户、2020年“贷免扶补”30户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0户,以及2022年30户、2023年15户创业担保贷款户的跟踪服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02,216.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86,080.65元,增长7.08%,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94,99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013801)8,642,644.4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802)281,813.58元,经营主体管理(2013804)416,460.00元,市场秩序执法(2013805)143,375.20元,质量安全监管(2013815)48,695.08 元,食品安全监管(2013816)73,315.50元,事业运行(2013850)1,337,181.44 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251,508.64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资本性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基本工资标准调整。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0,31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0.45%,完成年初预算的 98.8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23,600.00 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17,832.00 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25,881.97 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80799)15,901.00 元,死亡抚恤(2080801)17,100.00 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3,06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完成年初预算的85.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382,924.64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75,603.3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320,163.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24,376.2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因在职人员比年初预算人数减少,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帮扶工作办公费,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130804)3,84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该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4500.00元,决算为444,349.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3,662.04元,增长52.8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74,492.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27%,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260,000.00元,决算26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500.00元,决算为9,85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2%,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4,492.04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174,492.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830.00元,下降67.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830.00元,下降67.8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 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4,500.00元,支出决算为444,349.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3,662.04元,增长52.8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

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74,492.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决算为2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500.00元,决算为9,8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4,492.04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830.00元,下降67.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174,492.01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年内没有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因单位部分车辆严重老化,乡镇山路较多,执法人员行车安全得不到保障,经报请龙陵县人民政府同意新购置执法车辆2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 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市场监管部门莅龙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工作调研、监督检查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1,756.95

元,比上年增加415,036.43元,增长38.91%,主要原因:本年付2024年及以前年度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81,819.57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日常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5,616,459.62元,其中,流动资产134,037.55元,固定资产5,372,422.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0,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6,171.6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714,072.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72.06平方米(房产无偿划转县纪委监委),账面原值1640,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42,991.2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47.02平方米,账面原值233,575.7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4,649.5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2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65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511.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4,339.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1,110.23元,分别为失业保险支出6,734.01元,工伤、大病医疗保险24,376.2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1,813.58元为临时工工资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40,967.00元为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519,600.00元、2019-2024年公务租车费21,36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00.00元为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支出15,600.00元、退休干部家具安置费8,0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