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16-092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0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8.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9.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0.承办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注册登记;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市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查处商标、合同、广告发布等经营活动;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个私协会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人数72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人员4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5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收入50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69万元,占总收入的97.98%;其他收入0.34万元,占总收入的0.06%,上年结余9.8万元,占总收入的1.96%。
2014年决算总收入735.59元,2015年比2014年减少234.77元,主要原因一是下划地方后,人员、车辆等经费的减少;二是上级单位补助经费减少;三是非税收入安排经费减少;四是2014年勐糯分局综合业务建设拨入专项经费120.4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0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28万元,占总支出的83.12%;项目支出84.55万元,占总支出的16.8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6.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44万元,主要是2014年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收入、医疗保险费,及下划地方后人员经费、上级补助款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0.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经费支出84.55万元。其中用于注册登记、执法办案、市场监管等职能工作经费68.55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费2万元,补助著名、知名商标企业4万元,中央补助工作经费1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经费收入减少116.52万元,主要为2014年有中央专项补助基建经费补助(勐糯工商分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7.98%。与上年对比减少221.12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车辆经费减少,且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等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及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8.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0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9.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努力减低行政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龙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龙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87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工作及专项整治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龙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0余批次,1010人,接待费开支13.03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局、市局及县委、县政府及相关业务单位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工商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93万元,比上年减少4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下划地方后,公务费、车辆经费核拨标准降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龙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