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0-09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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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1401000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
2.承担龙陵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检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指导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的社会共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3.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辖区监管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辖区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负责食盐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标准、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开展辖区内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5.负责食品、食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及相关产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的监测工作。负责实施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6.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辖区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依法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销售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9.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负责辖区食品经营的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零售的行政许可。负责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工作。
10.负责市场经济秩序、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的机构。
11.负责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12.负责知识产权、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辖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协助辖区商标持有人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保山市知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辖区户外广告登记监管工作。
13.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投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龙陵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与龙陵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龙陵县公安局,龙陵县公安局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龙陵县公安局依法提请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龙陵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龙陵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龙陵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龙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患者救治工作,会同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5)与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有关职责分工。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辖区食盐专营工作。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批发、零售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6)与龙陵县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龙陵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行政审批。全年共新办理设立登记内资企业10户、私营企业3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户、个体工商户3273户;办理变更登记内资企业55户、私营企业315户、农民专业合作28户、个体工商户1464户;办理注销登记内资企业10户、私营企业250户、农民专业合作19户、个体工商户2857户。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单位2187户。共新办药品经营市场主体5户、变更34户、注销6户;新办医疗器械经营市场主体21户、备案45户、变更34户、注销6户。全县新增压力容器7台、电梯20台、起重机械4台、厂场内机动车4台;共办理特种设备停用登记8台、注销11台、变更32台。
2.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学校食堂监管。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督促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93人次,执法车辆479台次,检查生鲜猪肉经营户959户次,检查餐馆1230户次,检查酒店104户次;对超市、集贸市场进行宣传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781户次,到餐饮单位发放张贴《非洲猪瘟食品安全监管告知书》1072张,与餐饮单位签订《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承诺书》939份。三是各项抽检工作有序开展。2019年,全县生产企业环节国抽32批次、经营环节国抽41批次,生产企业环节省抽28批次、经营环节省抽45批次,生产环节风险监测任4批次、经营环节风险监测任4批次,食用农产品240批次、专项抽检30批次、非洲猪瘟防控抽检5批次。四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食品销售案件26件,查处餐饮服务案件3件,查处单位食堂案件1件。
3.药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市场主体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覆盖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户次,经营市场主体115户次;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市场主体56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市场主体212户次。二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医药品使用单位78家次,学校医务室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8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化妆品使用单位193户次。共查处药械化违法案件6件。三是强化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2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8例。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全年共出动监察人员159人次,执法车辆43台次,检查使用单位96家,检查特种设备348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0份,发现安全隐患64条,消除安全隐患45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件,查封叉车3台,起重机1台。全年全县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5.质量发展和标准化计量认证监管。一是顺利通过市政府对龙陵县2018年质量强县工作任务考核,位列全市第一名。二是全县有6户工业企业获得6个生产许可证,获证率以及获证企业巡查和回访覆盖率均达100%;9户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户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户企业通过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户企业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2户3个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企业1户3个产品,有机食品认证企业3户5个产品,无公害认证基地48.63万亩。
6.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一是开展全县2018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截至6月30日,2018年度应报内资企业1925户,已报1905户,年报率98.96%;个体工商户应报9203户,已报9161户,公示期间注销2522户,年报率99.54%;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455户,已报452户,年报率为99.34%。二是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94人次,执法车辆184台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423户次,清理无照(证)经营216户,查处无照(证)经营案件16件。
7.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一是全年全县共申请并授权专利6件。二是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有效注册商标121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中国驰名商标1件;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三是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违法行为整治,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91人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667户,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伪劣商品案件46件,案值4.5万元。四是全年共监测利用其它媒体发布的广告82条;共发现违法广告线索6条次,纠正12条次,责令停止发布4条次。立案查处1条。
8.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73人次,执法车辆89台次,检查仓库、冷冻库27个次,检查超市、农贸批发市场883个次,检查市场77条次,检查停车场、物流货运场321个次,检查冻品经营户570户次,移送市打私办冻鸡脚48.52吨,冻牛肉44.79吨。
9.开展市场监管百日专项整治。自5月份开始,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为契机,在辖区内开展市场监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一是实现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底数清、经营状况明。二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使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使其达到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的标准和要求。现我局已对县城区及县城至邦腊掌温泉旅游景区腾龙二级公路沿线的市场经营主体实现全面执法检查。整治中,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0份,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5件,案值4.47万元。
10.行政处罚。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5件,案值15.90万元,罚没金额34.0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陵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质量发展和标准化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行政审批股、信用体系市场监管股、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股、行政执法大队,设10个派出机构:在十个乡镇分别设市场监督管理所,设3个事业单位:龙陵县食品药品检验所、龙陵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含3辆电动巡逻车,不在编)。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508,136.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8,136.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2018年减少195058.55元,减少原因:本年财政资金困难,减工会经费162752.40元,减项目收入539869.07元。2019年项目经费收入120130.93元比2018年660000元减少539869.07元,减少原因:财政扣减市场化监管执法补助经费指标1750084.00元等原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538,136.05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8,005.12元,占总支出的98.70%;项目支出150,130.93元,占总支出的1.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数比2018年减少1155858.55元,减9.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4810.52元,增3.12%;项目支出减少1500669.07,减90.9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62801.27元,增加原因:2019年工资基数调整增基本工资216985.55元,新增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4104.30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7323.12元等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76487.02元,减少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办公成本,办公费减210709.69元,印刷费减28092.00元,水费减1434.80元,电费减5168.94元,邮电费减少28937.29元,物业管理费减12727.00元,差旅费减81425.68元,会议费减29706.00元,培训费减13622.00元,公务招待费减
24572.00元,工会经费减162752.40元等原因所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26657.20元,增加原因:离休费每月增加600.00元,每月增加护理费1400元,补发死亡抚恤金9686.00元等原因;资本性支出减少968830.00元,减少原因:财政资金困难,没有资金购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9859.75元。比2018年减少344647.95元,减22.91%,减少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办公成本,办公费减少74978.55元,印刷费减少150.00元,水费减少1704.80元,电费减少10876.87元,物业管理费减少12727.00元,会议费减少29706.00元,培训费减少967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4572.00元,劳务费减少25892.00元,工会经费减少162752.4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
基本支出的8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8%。人均使用办公经费15673.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130.93元。比2018年支出减少1500669.07,减90.91%,减少原因:市场监管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指标扣减1750084.00元。用于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支出99916.00元,2019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5件,案值15.90万元,罚没金额34.06万元;用于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支出20214.93元,完成药品抽样15批次,基本药物15批次,化妆品抽样1批次,进口化妆品1批次;医疗器械抽样5批次;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支出30000.00元,2019年扶持创业户90户,其中小额担保贷款30户,贷免扶补贷款扶持60户,发放13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38,136.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2018年减少1155858.55元,减9.11%,减少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办公成本,办公费减210709.69元,印刷费减28092.00元,水费减1434.80元,电费减5168.94元,邮电费减少28937.29元,物业管理费减12727.00元,差旅费减81425.68元,会议费减29706.00元,培训费减13622.00元,公务招待费减24572.00元,工会经费减162752.40元等原因所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26657.20元,增加原因:离休费每月增加600.00元,每月增加护理费1400元,补发死亡抚恤金9686.00元等原因;资本性支出减少968830.00元,减少原因:财政资金困难,没有资金购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75,311.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9%。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8297613.03元,用于市场监管商品服务支出1271058.68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664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1,39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988102.92元,用于离退休干部办公支出2292.00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支出157056.00元,用于遗属人员补助4260.00元,用于退休老干部死完抚恤金支出968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1,42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4104.30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337323.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扶持创业贷款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1,948.98元,完成预算的67.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370.98元,完成预算的83.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578.00元,完成预算的45.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车辆运行维护费开支减少;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4,232.22元,下降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339.78元,增长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572.00元,下降23.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公务接待费开支比去年减少24752.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370.98元,占71.07%;公务接待费支出81,578.00元,占28.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370.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370.9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5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1,5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局食品、药品、打击走私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290人次,发生接待支出25568.00元;接待施甸县、隆阳区市场监管局交流学习产生的接待117人次,发生接待支出8174.00元;接待辖区内乡镇、村(社区)领导及工作人员 批次758人次,发生接待支出47836.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9859.75元,比2018年减少344647.95元,减22.91%,减少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办公成本,办公费减少74978.55元,印刷费减少150.00元,水费减少1704.80元,电费减少10876.87元,物业管理费减少12727.00元,会议费减少29706.00元,培训费减少967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4572.00元,劳务费减少25892.00元,工会经费减少162752.4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征订及日常办公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临时工工资、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1589545.85元,其中,流动资产1430852.60元,固定资产10158693.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年资产总额比2018年减少636243.2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3386.45元,固定资产减少839629.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8351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41.02平方米,账面原值3232883.5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7949.6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589545.85 | 1430852.6 | 10158693.25 | 8186662.98 | 1193471.32 | 778558.9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市场监管执法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县财政2019年预算安排99916.00元,实际到位99916.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关于龙陵县县本级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预算安排99916.00元,全部资金均已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相关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单位非常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了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底,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05件,案值15.91元,罚没金额340617.08元。 完成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共完成国抽73批、省抽73批、风险监测8批次、食用农产品240批的抽检任务、专项抽检30批次、非洲猪瘟防控抽检5批次;完成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户次、经营市场主体115户次,医疗器械经营市场主体56户次,医药品使用单位78家次,学校医务室3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85家次,化妆品经营市场主体212户次,化妆品使用单位193户次等。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食品、药品、产品等市场监管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无重大事故发生,有效促进产业发展,带动经济增长,同时促进生态环境发展,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监管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调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需要.对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目标工作已完成。 |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目标明确,使用资金合理安排,专款专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要求。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要简单明了、符合项目需求、易于评价 |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精准的编制预算,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 |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加大投入,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执法业务素质,加强硬件管理,提高专业技术,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监管模式。 |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省对下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县财政2019年预算安排20214.93元,实际到位20214.93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预算安排20214.93元,全部资金均已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相关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单位非常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了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底,组织抽检药品抽样15批次,基本药物15批次;化妆品抽样1批次,进口1批次;医疗器械抽样5批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样工作,无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护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监管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调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需要,对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目标工作已完成。 |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目标明确,使用资金合理安排,专款专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要求。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要简单明了、符合项目需求、易于评价 |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精准的编制预算,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 |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加大投入,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执法业务素质,加强硬件管理,提高专业技术,适应新形势下的药品安全管理模式。 |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县财政2018年预算安排30000.00元,结转到2019年使用30000.00元,实际到位3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关于龙陵县县本级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30000.00元,全部资金均已到位,结转到2019年列支。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贷免扶补”创业户创业所需的办公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单位非常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了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贷免扶补”工作目标任务30户,带动就业90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贷免扶补”工作开展,起到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目的,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目标工作已完成。 |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目标明确,使用资金合理安排,专款专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要求。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要简单明了、符合项目需求、易于评价 |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精准的编制预算,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 |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龙陵县市场监管局是正科级单位,加挂龙陵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质量发展和标准化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行政审批股、信用体系市场监管股、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股、行政执法大队,设10个派出机构:在十个乡镇分别设市场监督管理所,设3个事业单位:龙陵县食品药品检验所、龙陵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中心。2019年底实有人员74人,其中在职在编73人(行政人员55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人,提前退休人员1人) ;离休人员1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开展食品、药品、产(商)品等市场监管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职能职责工作,整理归纳出2019年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收入11508136.05元,支出11538136.0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龙陵县市场监管局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了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内容,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成立了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任组长,各项目股(室)、大队、市场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文件要求,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进行评价。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分指标对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主要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等方面。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组织实施: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根据县财政要求,科学编制预算,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的完成,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
(2)过程情况分析: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预算执行进度,年末结转资金少于上年结转数。项目组织良好,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中,均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的核查作为所有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及时在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财务相关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结合部门职能,扎实开展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有效维护龙陵市场秩序。
(4)效果情况分析:通过食品、药品、产品等市场监管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效保证了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促进龙陵经济社会发展,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底线,各项市场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相关股(室)、队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7.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强化制度保障。原工商、质监、食药三个单位合并后,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部门业务工作,严格审批每一笔专项资金支出,坚决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发生。三是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根据资金用途和项目的目标任务,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股室,责任到人。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47万元为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6.46万元为公务交通补贴53.87万元、公务用车租赁费2.41万元、新农村驻村工作队员及送过期食品到保山的交通费0.19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