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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20250219-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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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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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标准化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经营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市场监督管理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5.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其他工作,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龙陵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统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按权限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宣传教育、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质量发展和标准化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行政审批股、信用体系市场监管股、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股、消保竞价股。

在各乡镇下设十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是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新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腊勐市场监督管理所、碧寨市场监督管理所、象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平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勐糯市场监督管理所、木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说明:十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龙陵县药品检验监测中心、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中心。说明:所属2个事业单位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市场监管工作

围绕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以推进市场规范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网络市场监管、合同监管、农资市场监管和高原特色农业红盾助推行动为重点,不断规范全县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粮食、成品油、农产品、烟花爆竹、市场消防整治、动物疫情防控等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水平。

2.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实施“先照后证”改革,简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对企业守法经营和政府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开展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及企业即时信息、出资信息、年报信息抽查工作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相关工作。

3.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二是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三是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四是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4.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私工作方针,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始终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平安龙陵”建设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一是严厉打击进出口渠道走私活动。共同推进“绿风”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粮食、冻品、食糖、棉花、食用油以及饮料等涉及农业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农产品走私。二是严厉打击一般贸易渠道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减免税货物倒卖等涉税走私以及废物等非税走私。三是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活动。

5.打击传销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严”字当头,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强对传销案件和网络传销违法行为的查处、侦破工作;坚持“打”字当头,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继续加大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查处力度。二是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的领导机制。三是建立协同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基层防控传销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出租房屋、流动商贩的管理;健全打击传销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案件办理、流动人员管理、信息互通、宣传教育、经验交流等方面的区域协作;会同公安机关研究强化传销人员流出地政府和基层组织属地管理责任措施。

6.知识产权、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地理标志商标专题调研工作;二是组织新申请商标注册人、广告审查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三是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络广告监测、涉及石斛商标的保护工作;四是做好推荐本县商标参加保山市知名商标评选工作;五是做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与保护工作。

7.行政审批工作

牵头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包括对业务人员及个私经济从业人员的培训),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指导企业在网络上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工作;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8.质量强县工作经费

根据《龙陵县质量强县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抓好:一是质量走廊建设;二是推进大中型企业的首席质量官制度;三是推动建立企业信用评级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三是强化对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和后续管理;四是全面推进龙陵石斛产业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五是组织质量强县督查、考核;六是建立质量诚信体系;七是制作宣传牌、组织开展质量知识培训、召开联席会议和日常协调工作。

9.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结合龙陵实际,一是继续推进“质检利剑”行动,重点开展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汽车配件、汽柴油、以儿童用品为重点的日用品消费品等五项专项行动;二是继续组织好打击消费产品、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电视购物、打击伪劣基站、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专项整治;三是结合龙陵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开展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四是着力推进12365系统建设应用,逐步实行执法打假案件全部上网,统计分析、信息采集等工作全部在网上自动运行;五是开展重点产品监督抽查。

10.名牌产品培育工作

按照“做大品牌总量,提高品牌质量”的思路,大力实施品牌带动工程,建立完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

11.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工作,一是强化对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使用单位的监管;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

12.标准化工作经费

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标准化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发展,以及扩大对外贸易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3.计量工作经费

围绕龙陵经济发展大局和质监工作要求,一是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监管好集贸市场、医疗卫生等计量器具,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立足部门职能,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联动,推进能源计量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

14.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抓好药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验、监测、宣传培训和特殊药品监管等工作。

15.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经费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抓好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验、监测等工作。

16.化妆品监管工作经费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抓好化妆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验、监测、宣传培训和特殊药品监管等工作。

17.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一是抓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二是组织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测机构和报告单位的监测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三是对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报告的收集、调查核实、初步分析和汇总上报;四是协助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辖区内发生的严重药品(或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和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进行调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6辆,超编3辆(因工作需2017年11月购置3辆电动巡逻车,但因车辆不达标没办法落户,目前3辆电动巡逻车已被交警没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15,214.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15,214.2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10,840.83元,同比减少0.82%,主要原因是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人员支出减少878,921.85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15,214.20元,其中:本年收入13,415,214.2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15,214.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10,840.83元,同比减少0.82%,主要原因是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人员支出减少878,921.85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15,214.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415,214.20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5,214.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3,194.23,减少5.84%,主要原因是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人员支出减少878,921.85元;项目支出1,1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2,353.40元,增加145.7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个转企委托业务费50万元;二是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市场监管业务费比上年增加2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58,649.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435.84元,卫生健康支出940,128.46元。

其中,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830,411.79元,用于人员支出6,623,045.39元、公用支出1,207,366.40元;

20138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12,800元,用于临聘人员工资支出;

20138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500,000.00元,用于个转企委托第三方记账、刻印公章专项工作支出;

20138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100,000.00元,用于商标、专利、地理标准产品保护以及广告监管等工作支出;

20138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100,000.00元,用于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支出;

20138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100,000.00元,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支出;

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235,438.11元,用于人员支出1,141,258.03元、公用支出94,180.08元;

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实物300,000.00元,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证照分离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平竞争审查等;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0.00元,用于公用支出24,000.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1,074,435.84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000.00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8,000.00元,用于2名遗属人员困难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43,433.34元,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5,603.35元,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95,032.96元,用于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058.81元,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12,926.81元、行政在职人员大病保险10,780.00元、事业在职人员大病保险2,352.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7,898.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4,472.2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3,426.5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4,500.00元,较上年增加179,500.00元,增长53.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4,5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0.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9次,共计接待745人次。

比上年减少500.00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0.00元,增长69.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180,000.00元,主要是2025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2辆18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共申报项目5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1,1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1,1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市场监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龙市监发〔2024〕9号)、《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市监发〔2024〕10号)、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营业执照政府采购合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证照分离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监管,提升市场监管公信力。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结合龙陵市场监管工作要求,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证照分离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市场监管工作经费3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证照分离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质量发展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龙陵实际,开展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质量发展工作经费1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根据龙陵市场实际情况,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二是开展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日常监管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把好产品的质量关,同时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意识。

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20〕21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纲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提高龙陵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专利奖申报力度,推动商标、专利增量提质,稳步提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及日常监管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知识产权工作经费1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加大案件查办、执法指导力度,推动知识产权监管执法跨部门协作。组织开展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持续激发创新活力。

(八)项目实施成效

继续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争实现零的突破。

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是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力度,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城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农兽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和检测力度;三是加大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力度,对重点食品种类、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大猪肉制品的抽检力度;五是持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六是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传播科学的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七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及日常监管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工作;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传播科学食品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意识。

项目五:

(一)项目名称

个转企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市营商办关于印发保山市“个转企”10条政策措施》(保营商办〔2023〕2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为2023年“个转企”企业提供2024年和2025年的代理记账服务,帮助其建立财务制度;为2023年“个转企”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实物公章和免费发放电子印章。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个转企”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保山市“个转企”10条政策措施。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切实推进全县经营主体提质增量,提高龙陵中小企业培育速度,促进龙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05,546.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727.62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计划购置2辆执法车辆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6,262,631.22元,其中,流动资产66,136.72元,固定资产14,400,934.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84,388.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79,858.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289.79平方米,账面原值1,391,299.54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337,191.9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11,797.52元,其中出租资产31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11,797.52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1.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