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2024022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2-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1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

2.承担龙陵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检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指导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的社会共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3.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辖区监管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辖区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负责食盐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标准、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开展辖区内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5.负责食品、食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及相关产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的监测工作。负责实施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6.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辖区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依法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销售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9.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负责辖区食品经营的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零售的行政许可。负责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工作。

10.负责市场经济秩序、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的机构。

11.负责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12.负责知识产权、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辖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协助辖区商标持有人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保山市知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辖区户外广告登记监管工作。

13.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投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质量发展和标准化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行政审批股、信用体系市场监管股、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股、消保竞价股。

在各乡镇下设十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是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新市场监督管理所、腊勐市场监督管理所、碧寨市场监督管理所、象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平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勐糯市场监督管理所、木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龙陵县食品药品检验所、龙陵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中心。说明:所属3个事业单位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市场监管工作

围绕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以推进市场规范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网络市场监管、合同监管、农资市场监管和高原特色农业红盾助推行动为重点,不断规范全县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粮食、成品油、农产品、烟花爆竹、市场消防整治、动物疫情防控等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水平。

2.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实施“先照后证”改革,简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对企业守法经营和政府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开展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及企业即时信息、出资信息、年报信息抽查工作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相关工作。

3.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二是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三是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四是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4.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私工作方针,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始终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平安龙陵”建设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一是严厉打击进出口渠道走私活动。共同推进“绿风”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粮食、冻品、食糖、棉花、食用油以及饮料等涉及农业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农产品走私。二是严厉打击一般贸易渠道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减免税货物倒卖等涉税走私以及废物等非税走私。三是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活动。

5.打击传销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严”字当头,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强对传销案件和网络传销违法行为的查处、侦破工作;坚持“打”字当头,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继续加大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查处力度。二是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的领导机制。三是建立协同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基层防控传销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出租房屋、流动商贩的管理;健全打击传销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案件办理、流动人员管理、信息互通、宣传教育、经验交流等方面的区域协作;会同公安机关研究强化传销人员流出地政府和基层组织属地管理责任措施。

6.知识产权、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地理标志商标专题调研工作;二是组织新申请商标注册人、广告审查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三是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络广告监测、涉及石斛商标的保护工作;四是做好推荐本县商标参加保山市知名商标评选工作;五是做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与保护工作。

7.行政审批工作

牵头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包括对业务人员及个私经济从业人员的培训),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指导企业在网络上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工作;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8.质量强县工作经费

根据《龙陵县质量强县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抓好:一是质量走廊建设;二是推进大中型企业的首席质量官制度;三是推动建立企业信用评级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三是强化对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和后续管理;四是全面推进龙陵石斛产业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五是组织质量强县督查、考核;六是建立质量诚信体系;七是制作宣传牌、组织开展质量知识培训、召开联席会议和日常协调工作。

9.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结合龙陵实际,一是继续推进“质检利剑”行动,重点开展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汽车配件、汽柴油、以儿童用品为重点的日用品消费品等五项专项行动;二是继续组织好打击消费产品、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电视购物、打击伪劣基站、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专项整治;三是结合龙陵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开展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四是着力推进12365系统建设应用,逐步实行执法打假案件全部上网,统计分析、信息采集等工作全部在网上自动运行;五是开展重点产品监督抽查。

10.名牌产品培育工作

按照“做大品牌总量,提高品牌质量”的思路,大力实施品牌带动工程,建立完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

11.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工作,一是强化对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使用单位的监管;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

12.标准化工作经费

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标准化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发展,以及扩大对外贸易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3.计量工作经费

围绕龙陵经济发展大局和质监工作要求,一是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监管好集贸市场、医疗卫生等计量器具,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立足部门职能,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联动,推进能源计量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

14.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抓好药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验、监测、宣传培训和特殊药品监管等工作。

15.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经费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抓好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验、监测等工作。

16.化妆品监管工作经费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抓好化妆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验、监测、宣传培训和特殊药品监管等工作。

17.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一是抓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二是组织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测机构和报告单位的监测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三是对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报告的收集、调查核实、初步分析和汇总上报;四是协助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辖区内发生的严重药品(或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和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进行调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6辆,超编3辆(因工作需2017年11月购置3辆电动巡逻车,但因车辆不达标没办法落户,目前3辆电动巡逻车已被交警没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526,055.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526,055.0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432,206.22元,同比减少3.10%,主要是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人员支出减少168,736.72元,公务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公务租车费等公用支出减少211,116.10元;厉行节约,充分整合资源,压缩开展,专项业务经费减少52,353.4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526,055.03元,其中:本年收入13,459,208.43元,上年结转收入66,846.6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59,208.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499,052.82元,同比减少3.58%,主要是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人员支出减少168,736.72元,公务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公务租车费等公用支出减少211,116.10元;厉行节约,充分整合资源,压缩开展,专项业务经费减少1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26,055.0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526,055.03元,其中:基本支出13,078,408.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9,852.82元,减少2.82%,主要原因: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人员支出减少168,736.72元,公务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公务租车费等公用支出减少211,116.10元;项目支出447,646.60元,与上年对比减52,353.40元,减少10.4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充分整合资源,压缩开展,专项业务经费减少52,353.4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29,583.6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8,687.04元,卫生健康支出1,017,084.37元,农林水支出20,700.00元。

其中,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8,074,529.34元,用于人员支出6,830,530.24元、公用支出1,243,999.10元;

20138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17,600元,用于临聘人员工资支出;

20138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70,000.00元,用于证照分离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20138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60,000.00元,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专项工作支出;

20138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70,000.00元,用于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支出;

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336,155.68元,用于人员支出1,213,735.92元、公用支出122,419.76元;

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298.60元,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201,298.60元;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4,192.00元,用于人员支出170,792.00元、公用支出23,400.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1,113,143.04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0,000.00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4,848.00元,用于人员支出19,2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专项工作25,648.00元;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6,504.00元,用于遗属人员困难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26,538.17元,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0,125.96元,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83,317.76元,用于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102.48元,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13,382.48元、行政在职人员大病保险11,172.00元、事业在职人员大病保险2,548.00元。

2130804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6,000.00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专项工作。

2130899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4,700.00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专项工作。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5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与上年持平。根据市场监管工作需要开展公务接待,在公务接待工作中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共申报项目12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2个,财政预算安排447,646.60元,编制绩效指标12个,其中:重点项目12个,财政预算安排447,646.60元,编制绩效指标12个。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局 2023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市监发〔2023〕16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聚焦重点领域,加强统筹协调,集中优势力量,依法集中查办一批人民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和能够对违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的“铁案”。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结合市场监管面临新形势确定 2023 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重点,找准案件查办切入点,以“小切口”贴近“大民生”,更加聚焦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质量等重点领域、价格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农村等重点部位,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结合龙陵实际和3·15 晚会曝光问题产品,重拳出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经费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切实保障食品、药品等民生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质量发展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 2023 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保质强办发〔2023〕2 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一是加大对工业产品监督抽检工作;二是加大对生活日用品的监督抽检工作;三是加大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力度。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家装材料、生活日用品等的监督抽检及产品的日常监管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质量发展工作经费7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一是抽检陶瓷砖6批次、铝合金建筑性材料4批次、实木复合地板4批次、插头插座6批次、电线电缆6批次、消毒餐(饮)具3批次、一次性筷子4批次、洗衣粉3批次、其他产品及食品、药品监督抽检10批次;二是开展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管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把好产品的质量关,同时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意识。

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 2023 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方案的通知》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纲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提高龙陵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专利奖申报力度,推动商标、专利增量提质,稳步提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及日常监管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知识产权工作经费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加大案件查办、执法指导力度,推动知识产权监管执法跨部门协作。组织开展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持续激发创新活力。

(八)项目实施成效

继续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争实现零的突破。

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

证照分离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保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山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评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持续推进“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并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简易注销等“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推动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二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清单之外无审批。三是持续深化“先照后证”、企业名称登记、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等改革,积极推进“跨省通办”。四是持续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证照应用力度,积极推动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服务。五是持续优化歇业登记制度,降低经营主体存续成本,延长生命周期。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证照分离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7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持续推进“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并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维护市场秩序。

项目五:

(一)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的通知》(龙食安办发〔2023〕7号)、《龙陵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龙陵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龙食安委发〔2020〕9号)、《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龙陵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清单的通知》(龙食安委发〔2021〕1号)等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是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力度,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城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农兽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和检测力度;三是加大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力度,对重点食品种类、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大猪肉制品的抽检力度;五是持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六是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传播科学的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七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及日常监管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工作;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传播科学食品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意识。

项目六:

(一)项目名称

2019年“贷免扶补”30%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3〕15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云财社〔2023〕124号)等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关于“贷免扶补”工作要求要求,资金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的办公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贷免扶补”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2019年“贷免扶补”30%工作经费11,313.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贷免扶补”工作是近几年云南省为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的一项重要工作,“贷免扶补”与经营主体被总工作相结合,进一步鼓励经营者自主创业,解决更多的就业问题,同时为龙陵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项目七: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保财外金〔2023〕57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关于“贷免扶补”工作要求,资金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的办公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贷免扶补”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4,4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贷免扶补”工作在带动就业的同时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项目八:

(一)项目名称

2022年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及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平台经费的通知》(保财社﹝2023﹞117 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关于“贷免扶补”工作要求要求,资金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的办公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贷免扶补”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2022年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3,64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贷免扶补”工作在带动就业的同时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项目九: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保财外金〔2023〕58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关于“贷免扶补”工作要求要求,资金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的办公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贷免扶补”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11,6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贷免扶补”工作在带动就业的同时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项目十:

(一)项目名称

“贷免扶补”工作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3﹞215 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关于“贷免扶补”工作要求要求,资金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的办公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贷免扶补”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贷免扶补”工作专项经费10,695.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贷免扶补”工作在带动就业的同时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项目十一:

(一)项目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龙财外金〔2023〕9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关于“贷免扶补”工作要求要求,资金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的办公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贷免扶补”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4,7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贷免扶补”工作在带动就业的同时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项目十二:

(一)项目名称

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行〔2023〕271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药品监管相关工作,资金用于办公费支出936.40元、邮电费支出362.20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大对“两品一械”监督检查力度,根据上级安排适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两品一械”抽检任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百万人口9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百万人口32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百万人口90例。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万元,2023年列支8,701.40元,指标结转2024年1,298.6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药品监管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药品安全稳中向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389,818.86元,比上年预算减211,116.10元,同比降13.19%,占基本支出的10.280%,主要是预算人数减少5人,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40,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8,026.08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减少50,400.00元、公务租车费减少2,52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5,470,19.89元,其中,流动资产52,154.27元,固定资产7,384,865.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0579.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1,018.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