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537-1/2024120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文号 | 浏览量 |
2024年龙陵县 搬迁安置办公室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公开 公开时间:第 2 季度 单位:元 | ||||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本季度发生数 | 累计数 | 支出事项说明 |
合计 | 28800.00 | 0.00 | 4949.98 |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移民上访、相关乡镇、村社办事员办事、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及项目查看、验收等所需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 |
1.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
2.公务接待费 | 8800.00 | 0.00 | 0.0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0000.00 | 0.00 | 4949.98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20000.00 | 0.00 | 4949.98 | |
注: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